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陈梦 通讯员 杨晓梅 马英
广州中院邀教育界人士商讨如何防范校园伤害; 论坛上有教育人士透露:不少学校怕惹麻烦压缩课外活动
近年来,在广州乃至全国,一直被视为安全成长的校园场所,屡屡爆出伤亡事件,让人揪心,也牵扯出诸多社会矛盾。如何守护校园安全?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广州中院”)牵头召集各界人士进行研讨,多位校长期待校园安保能纳入统一管理。而一些伤亡纠纷因缺乏处理机制,责任争议大,让学校感觉后怕,从而压缩“危险”活动。对此,广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华山鹰不由感慨,小时候那些美好的春游活动,被“安全”挡在了门外。
期待校园安保
纳入统一管理
“进去旁若无人。”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校园伤害案件处理暨预防机制构建论坛”上,广州市综治办副主任程秀忠对广州某学校进行了不点名批评。他说,公安部门每半年都会对广州的学校进行暗访,东风东小学、执信中学,包括侨外,都曾上过通报名单。
程秀忠说,如今校园方面存在很多隐患和漏洞,而越秀区学校最多,但是安保力量却是最弱的。而萝岗区,算得上一个表现比较好的区域,因为所有的保安都是由公安部门指定,钱是由公安部门掏,建议各区可学习参考。
来自幼儿园的代表洪慧丽则表示,他们的小区幼儿园安排了多名保安值班,但还是会发现物管公司对保安培训力度不够,素质有待提高。
现场有代表表示,学校保安不在编,临时人员到手工资就2000元,根本留不住高素质的年轻人,期待保安能够实现由区里统一配备。
建议家长进入学校
保安尽量跟着去
尽管校园外第三人造成的比例不大。但一旦有人闯入肇事,造成的恶性后果却难以想象,安保问题成为现场热门话题。
“我们有三个校区,每个校区有8名保安,但是坏人想进去还是很容易。”天河区龙口西小学校长尚国银坦言,虽然自己学校一直都安全运转,但对校园安全还是非常堪忧。
天河区东圃小学校长谢小廷说,一次校园伤害就可以抹去学校的成绩。为此,他们的学校得到家长支持,在校园周边划出一个空间,外人进入需要登记,而且登记进入前还得跟老师取得联系。 “最担心的那个人是家长,但突然有一天精神不正常,这一点我比较担心。我认为即使认识这个家长,保安还是应当跟着一起进去。光有纸质保证是不行的。”谢小廷如此建议。
“一个校园伤害事故可能导致一年都不能安宁”
校园伤害事故难处理,广州中院呼吁建立起一套防御处理机制体系
除了来自校园外人的伤害,校园内部安全问题,同样是一个让人感到头疼的问题。
“这些年中小学的校长对此问题都很焦虑,大家都很重视校园安全,重视春游、秋游的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大家维权意识比较强烈,但是一个校园伤害事故可能导致一个学期甚至是一年的时间都不能安宁。”尚国银说,现在确确实实很多学校为了避免一些伤害事故,减少了很多课外活动,因为大家都很担心。
“作为家长和老师,我们都希望学生们多参加这些活动。”市13中团委代表也表达了他的无奈,因为意外事故经常发生,篮球赛、羽毛球赛已从一个学期搞一次变成一年搞一次,而且不能按正常的时间来,篮球赛每次15分钟,每次只打两个半场。
对此,华山鹰也颇有感触,他说,一旦出现一例难缠个案,整个学校就会长时间被困扰。在这种情况下,校长们为了少惹麻烦,尽量减少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在体育课中,尽量减少一些冒险性、对抗性比较强的活动。
“跳鞍马等都没有搞了……体育中比较剧烈的长跑等,都逐渐没有,或减少了。”华山鹰说,小时候出游的那些美好回忆跟随一辈子,现在也没有了,学校为了少担责任,宁愿早点放学。
“星期一升旗,校长讲话拖长了,晕倒一小片学生,这与学校减少了有些活动分不开。”华山鹰说,其实这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孩子的权利,这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因此,他呼吁对待校园伤害事故,首要还是希望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理性客观对待。
现场有家长称,如今学校有时候确实为了安全考虑,出现本末倒置现象,学校简直成了保姆。
“伴随着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家长及至司法机关之间一次又一次无奈的纠缠或对决或者争讼,这些对决中永远没有赢家。”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说。
中院的课题调研组针对内外伤害的各个环节,希望从立法到具体当事人,通过社会各界努力,建立起一套防御处理机制体系,真正打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校园安全防范建议
1 事故防范
1.校园设施要合规,做到校门口360度视频监控,校内监控覆盖制度。
2.校车的日常监管要到位,不得违规超载,采取交通标准化建设。
3.寄宿学校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安全检查。
4.校方保障学校安全经费,层层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和隐患排查机制。
5.加强法制教育与宣传,树立生命与安全至上的观念。开展好老师、学生安全教育。
6.学校实行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和照顾。
2 事故处理
1.从立法上建立和完善快速有效的事故处理程序,建立校方与学生调解解决制度,发挥家长或家长委员会在调解中的作用。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必须妥善及时救助受伤学生。
3.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快速地通知家长。
4.学校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指导、协助的责任。
5.学校和家长尽快进行协商,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提起诉讼。
6.建立校方强制责任险制度,提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7.建立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专项补偿基金制度,建立校园伤害公益基金。
8.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和第三方调解机制,防止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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