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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部分干部占用草原牟利 牧民收不回承包权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白宇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区纪委文件(央广网记者 白宇 摄)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区纪委文件(央广网记者 白宇 摄)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区纪委文件(央广网记者 白宇 摄)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区纪委文件(央广网记者 白宇 摄)
鄂托克前旗纪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央广网记者 白宇 摄)
鄂托克前旗纪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央广网记者 白宇 摄)

  央广网呼和浩特4月20日消息(记者白宇 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牧民向中国之声反映说,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之后,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大面积承包、转包农牧民草场牟取利益。2006年至今的10年间,自治区曾多次发文要求限期清理,但现在仍有部分牧民难以收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30年草原承包经营权。

  袁其:去年确权的时候,我给大队提交草原证的复印件的时候,人家说我这个土地上有两份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确不了我的,当时我就愣住了,我担心我没有使用权了啊。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牧民袁其告诉记者,因为紧邻鄂前旗,敖镇的草场价值不断提高,随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和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展开,牧民们的物权保护意识和对草原的经营预期也在提升,能否收回被当地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租走的草场关系着牧民们未来的生存。

  袁贵宝带记者走到常建山和王连祥个人占用的草场上,这里盖起了住房、大棚,院子里堆积着建筑工程设备材料,而城建局承包的草场已被生产空心砖的厂房、机械和石料所占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袁其一边出示着父亲袁喜宝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鄂托克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从袁喜宝手中承包草场的合同书,一边介绍说:

  袁其:1998年,我父亲从敖勒召其嘎查承包草牧场2062.5亩,2000年的时候,鄂托克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转租的方式,租袁喜宝的1020亩地,2007年的时候,他又把这个草场给我转租出去了。

  据这份鄂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袁喜宝2000年签订的《草场使用权转包合同书》记载,“草场转包费每亩一百元,三十年计款壹拾万零贰仟元”。

  在敖勒召其嘎查(村)委员会,支书李耀兵向记者提供了鄂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谢富堂2007年签订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使用权转让协议》、公证书和谢富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部分页的复印件。

  据这份协议记载,鄂前旗农业开发办公室向谢富堂“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20亩,转让费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整。”比照两份协议,10.2万元从牧民手中承包,200万再转让,差价近190万元。

  这份协议中还写道:“乙方(谢富堂)向甲方(鄂前旗农业综合开发办)支付贰佰万元人民币后取得对该示范园的使用权,甲方必须负责将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变更为乙方。”

  李耀兵说,土地确权时,谢富堂提交给嘎查委员会的并不是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而是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复印件,这份权证嘎查委员会并未经手。

  李耀兵:这是村里面的第一方,你看草原证发了吧,他把其中的一部分给这个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让了,农业综合办又把这个东西又给转让给谢富堂了。他是第一家,他是第二家,他是第三家,谢富堂的这块地是在这块地里面的,所以就有争议了。

  袁其告诉记者,2000-2007年间,当地的植树造林项目拉动了对树苗的市场需求,也带来了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的租地潮。

  袁其:那时候的的树苗,麻黄苗的市场相当开阔,所以大部分的当官的就开始买地种苗,农民要自己种是卖不出去的,没人要,他们种下的有关系,好卖,人家有销路,我们不行啊。

  采访中,袁其向记者出示了内蒙古自治区2006—2011年间先后几次发出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牧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文件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具有草场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过去不论何时、何种方式、从何处占用的草场,只能无条件退出,而不能进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近两年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占用草牧场的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经查实违规占用草牧场且未按要求及时退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袁其说,相关文件发出至今近10年,但围绕着草场承包经营权的矛盾和纠纷依然难以解决。

  袁其:我是从2007年知道这个“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退还承包草场”的这个文件,但是我们去了前旗纪检委,当时他不认可这个东西,这次我也去过纪检委,但是纪检委回答的是,你合同不到期,到期咱们再说。

  反映问题无果并得知农业综合开发办又把自己的草场转租后,袁其开始用自己的方式维护权利。

  袁其:我认为谢富堂没有在我的地上种地的权利,所以我就阻拦他,我在阻拦他的时候人家派出所来了,还非得给我下个告知书,不叫我阻拦人家,必须叫人家种地。

  据2015年4月14日内蒙古鄂前旗敖勒召其派出所向袁其父亲发出的《告知书》记载,“你于2000年将草牧场流转(转包)给鄂前旗农业综合办公室,现草牧场使用人控告你严重侵害其权利,如若你既不停止侵害行为,又不依法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权利主张,根据法律规定,你的行为属无正当理由,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你进行处罚。”

  记者调查发现,在鄂托克前旗,类似情况并不仅袁其一家。敖勒召其嘎查牧民曹国军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承包面积为1831亩,而据曹国军出示的《土地转包合同书》记载,其中的600亩分别租给了“鄂托克前旗麻黄管理办公室”和“王岗雄、祁·毕西勒图”。

  曹国军:那些给麻黄办租了500亩,王岗雄这些租了100亩,王岗雄是过去的麻黄办主任,祁·毕西勒图过去是我们的敖镇书记。

  电话中,时任麻黄办主任王岗雄拒绝了曹国军提出的退还草场的请求。

  曹国军:我想问一下麻黄办什么时间把我的地退回来?

  王岗雄:那个到期再说吧。

  曹国军:祁·毕西勒图的那个地咋弄呢?

  王岗雄:哎呀,那个,那个再看看。

  曹国军:现在祁·毕西勒图在哪工作?

  王岗雄:在市里工作呢,副市长。

  据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显示,祁·毕西勒图现在的职务是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分管国土、农村牧区等工作。

  无法收回30年承包经营权内的草场,部分牧民陷入低收入的窘境。袁贵宝今年63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草场面积为3900亩,其中2000多亩被城建局、林业局和其他人承包后,现在实际使用的草场面积约1000亩,两只成年奶牛是他们最主要的生活来源。

  袁贵宝:现在没地了,放羊没草场了,生活不开了,就卖点奶酪、奶皮子,一年两个奶牛能收一万来块钱,就是收入这么一点。

  在袁贵宝出示的他和鄂前旗城乡建设土地局签订的《承包土地合同书》上,乙方签名位置上的署名为“常建山”并按有手印。另一份则是直接和常建山、王连祥个人签订的合同,两份合同的见证方都是敖勒召其镇和敖勒召其嘎查,长期承包费为每亩140元。

  袁贵宝:常建山和王连祥租了619亩。常建山是城建局的局长,王连祥是城建局的书记。这个是我给林业局拿掉29亩,还有一块地是给刘建全的是1600亩地。

  袁贵宝:前年我挡住了,不让他生产了,他把我地已经破坏了,这里都堆上石头了,以后连草也不长了,你看那全是石头,他压住就不长草了。

  袁贵宝说,了解到相关清理政策后,自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结果。

  袁贵宝:就是有这个政策,我们就找他们,找镇里面,镇里面又介绍到纪检委,纪检委又问他们城建局,到现在也没处理,他们不处理我们就没办法,只好就这么样生活。

  采访中,敖勒召其嘎查(村)委员会支书李耀兵说,他们并不掌握当地党政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牧民草场的具体数据。而记者了解到,在鄂托克前旗,类似情况并不只是上述提到的几家。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深入展开,草原的价值预期今非昔比,让利于民、还利于民早已是社会共识。近1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多次发文要求对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牧民草场的行为予以清理,但为什么直到今天关于草原承包经营权的矛盾与纠纷依然难以解决呢?鄂托克前旗和鄂尔多斯市有关部门对此是否知情?牧民们的草场能收回来吗?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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