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审理男子张德正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室案,张德正说,他没有杀人意图,律师则说,张某是自杀未遂,却面临荒谬的追诉。
张德正因与前妻官司遭判刑,声称不满司法不公,去年1月25日驾车冲破马英九办公室防弹门,进入马英九办公室车厅,遭检方依杀人未遂、妨害公务、毁损建筑物等罪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张德正仅承认毁损罪,其余不认罪,辩称是自杀攻击,事前勘查地形,没杀人故意。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等5罪判他5年10月,全案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首次开庭。
检察官郑鑫宏指出,一审判杀人未遂有罪部分,量刑过轻,判“文化资产保存法”毁损古迹罪无罪部分,有违误,因为马英九办公室是古迹。
张德正在庭上表示,他没有杀人意图。他的律师则说,马英九办公室正大门台阶从平地至最上层,为2.08米,张男开的车高度加上轮胎约3.27米,无法预见车子会冲上台阶,就算冲上台阶,他也认为哨兵会走动,不会被撞上。
张德正律师表示,警方查扣张德正的文章,内容指出,如果张德正真的是坏人,门口的哨兵百分之百会死,马英九办公室至少烧掉一半,所以放弃。
律师说,检方起诉张德正就是一个滥诉,张男在自杀前所写的文字,不能作为犯罪计划意图的依据;张德正很幸运没死,但不幸的是他得面临荒谬的追诉,须去牢里反省超过5年,他可能会认为“干脆让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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