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反渎检察官披露典型案例细节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花耀兰 段雯)主办武汉出租车“刹车门”事件,3天让被查官员开了口;针锋相对,光谷原管委会副主任沈烈风“落马”……昨日,武汉“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董文欣,向记者披露与贪腐高官要员交锋的那些事。
两个月查明出租车“刹车门”黑幕
2011年,武汉多名出租车司机向客管处反映汽车刹车存在安全隐患。处长唐汇明安排下属询问汽车生产商武汉神龙公司,并收到对方“刹车没问题,是车辆保养问题”的答复。唐在未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将此回复给司机及上级部门。
2012年3月,武汉市交委督办客管处对全市所有出租车刹车进行检测,随后神龙公司向客管处出具了检测车辆合格的结论。但实际上,全市51家出租车公司交给客管处的检查报告显示,其中40家公司的某批次汽车存在刹车问题。然而,唐汇明不仅未按规定进行听证,还向武汉市政府回告“未发现涉车系统失灵车辆”、“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全部合格”。
2012年12月,武汉市出租车“刹车门”事件经媒体曝光,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迅速成立以董文欣牵头的调查组开展调查。
董文欣找到涉事的几家出租车公司老板和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简称客管处),双方互相推诿或将问题推到汽车厂家身上,这让董文欣感到背后定有文章。
他指出,“为什么这种车配置少反而贵,你们还要选?”无言以对的出租车公司老板只好和盘托出:都是按客管处要求买的,这之间有金钱交易。
反渎局立即联合武汉市纪委对客管处开展调查,发现唐汇明等多名领导存在问题。然而调查中,双方僵持数天,唐始终不承认有违规行为。董文欣指出,“你的态度好坏将直接影响量刑。”
最终,2013年2月,唐汇明到纪检部门交代了违纪问题和受贿行为。
2014年5月,法院判决唐汇明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贪腐案牵出另一条“蛀虫”
去年5月,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与市纪委在联合调查光谷某校系列案件中,发现涉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简称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沈烈风。
在与沈烈风的谈话中,董文欣说,为国家作了这么多贡献,难道到头来非要落得一个不好的下场?沈烈风几经考虑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由家属代退缴赃款370万元。
经查,2004年3月,东新管委会与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下称管道公司)协议约定,将该企业下“渝鄂湘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引进东新区,同时管道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17.22亩土地转让给东新区以抵扣部分费用。
由于土地行政权属问题,东新管委会决定将这块地还给经济开发区。然而2008年,在沈烈风和时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主任罗长刚(另案处理)等人的暗箱操作下,这块地被以原值加利息共425万余元转让给他们合伙开办的一家公司。按照当时市值评估,该地价格为2949万余元。
此外,2003年至2014年,沈烈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69.1万元、加币13.2万元、美元2万元。
目前,沈烈风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董文欣。 本报记者 徐楚云 通讯员 段雯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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