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纪委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1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112起案例,涉及2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此外,从昨天开始,中纪委官网《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周通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数量 北京贵州陕西通报8起
此次通报中,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最多的是北京、贵州和陕西,均通报了8起案例。
在北京通报的8起案例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最为突出,达到6起,其余两起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和公款旅游问题。与之类似,陕西通报的8起案例中也有明显的特点。陕西这次通报,有4起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其余4起分别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购置超标公车、公款吃喝和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
贵州通报的8起案例相对分散,包括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起公款旅游问题,1起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和1起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的“专家评审费”问题。
在此次通报中,案例最少的是重庆和云南,均为1起案例。其中,云南通报的1起案例涉及多名领导干部。根据云南省纪委的通报,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期间,昭通市昭阳区司法局违规购买和使用79.84万元的公务用车8辆,其他违规发放津贴、购买办公设备等涉及金额超百万元。2015年2月,昭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勇被撤销党政职务,另有4人被处免职处分。
问题 违规配用公车最突出
与中纪委19日通报的今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似,在本次通报的11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案例最多,共查处了25起,占全部案例的22.3%。在3月份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最为突出,达到642件,占问题总数的33%。
除了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也较为突出,共查处了20起。此外,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案例也均有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中还涉及公款打高尔夫球案例,两起被通报的案例均出现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纪检组审计监察局通报,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翁琼明,在2014年1月至9月期间组织与业务客户打高尔夫球活动6次,共计消费10947元人民币。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齐建勋,在2014年5月组织与业务客户打高尔夫球活动1次,共计消费2707元人民币。翁琼明和齐建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处分 171人中免职不足一成
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此次通报的11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共有171人受到各种处分。其中包括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免职、撤职等。
在这171人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共有125人,占总数的73%。共有79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干部共有46人。
据统计,在受到处分的171名干部中,共有16人被免职,2人被撤职。另外,还有部分干部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行政记过等处分。 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昌平5名镇干部收受购物卡受处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沙河镇副镇长代景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代景茂任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沙河镇副镇长期间,于2013年春节前,收受他人赠予的购物卡5张,共计人民币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处理: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代景茂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赵学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赵学君任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沙河镇副镇长期间,于2013年春节前,收受他人赠予的购物卡5张,共计人民币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处理: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赵学君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高大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高大旗任沙河镇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期间,于2013年、2014年春节前,分两次收受他人赠予的购物卡5张,共计人民币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处理: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高大旗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沙河镇副镇长李红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李红春任沙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沙河镇副镇长期间,于2013年、2014年春节前,分两次收受他人赠予的面值1000元购物卡10张,共计人民币10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处理: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李红春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政府城镇建设管理科科长孟祥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孟祥宝任沙河镇政府城镇建设管理科科长、负责沙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期间,于2013年、2014年春节前,分两次收受他人赠予的购物卡6张,共计人民币6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处理: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孟祥宝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情况
北京违规收礼品礼金案例5起发生在昌平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昨日,北京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其中,东城公安分局一干部任副处长期间,违规收受企业赠予的1.2万元酒店惠宾卡、商务卡、加油卡等被通报。
昌平5名镇干部收受购物卡
8起典型案例中,多起案例为基层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这些干部均被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此次通报中,违规收受礼品卡额度最高的上万元。通报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警务保障处原副处长王波,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于2012年底至2013年初三次收受合作企业赠予的酒店惠宾卡、商务卡、加油卡共计人民币1.2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党委决定,给予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还有5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案例均发生在昌平区,均为昌平区沙河、南邵等镇干部,收受购物卡少则数千,多则1万元。5名当事干部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外经贸大学组织青年教师公款旅游
市纪委昨日通报中,还指出了一些单位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八项规定”之举。
通报显示,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力资源处在组织青年教师赴广西、甘肃进行社会实践考察过程中,到景点旅游。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校纪委给予人力资源处处长郭敏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被查明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8月,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购买帐篷、充气垫、保暖毯等物品发放给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共计人民币11570元。丰台区纪委决定给予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原总经理伊敏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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