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21日电(记者闫起磊)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顺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术君受贿一案。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术君利用担任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理事长职务便利,接受姜某和贵州省台江县磊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陆炫杰的请托,为陆炫杰在申请贷款、白酒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陆炫杰给予的财物共计496.91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王术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陆炫杰谋取利益,索取、收受陆炫杰的财物,并接受陆炫杰提供的旅游消费,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王术君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并进行了陈述和辩解。法庭就起诉指控王术君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自20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庭审一直持续到21日凌晨2时许。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3年7月,网上出现《实名举报安顺市市长王术君受贿索贿行为》的举报信。随后,贵州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就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作者:闫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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