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姜洋22日在台北参加第五届两岸及香港《经济日报》财经高峰论坛时表示,在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将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的开放水平,并积极从台、港先行先试。
对台方面,证监会将对QFII、RQFII制度继续改进。“待《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实施后,我们将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进一步便利台资证券公司申请大陆QFII资格,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按照大陆有关规定在大陆设立合资公司并提高持股比例等等。”姜洋称。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上述协议于2013年6月签署,协议约定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投资额度考虑按1000亿元掌握。
在去年12月在北京举办的两岸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上,双方就曾进行沟通讨论。证监会也表示将研究进一步降低QFII资格门槛、允许QFII投资大陆国债期货等问题。
截至2015年3月底,已有30家台资金融机构获批大陆的QFII资格,获得QFII投资额度合计66.70亿美元;批准了4家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12家台资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25个代表处,24家台资企业在大陆A股市场上市。
对港方面,将推进沪港通和深港通,加快两地基金互认,推动内地市场对港开放。
2014年,《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签订,内地证券期货领域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推进对港开放与合作。
截至2015年3月底,共有55家香港注册的金融机构获得QFII资格,累计获批额度148.71亿美元。同时,完善QFII、RQFII税收政策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明确暂免征收QFII、RQFII对股票等权益投资差价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2014年11月沪港通启动试点,这一跨境证券投资新模式,也标志着内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15年3月底,累计成交5536亿元人民币,其中沪股通4724亿元、港股通812亿元。
姜洋表示,下一步将从三方面推动对港合作。第一,推进启动深港通和完善沪港通的相关工作。第二,加快推动两地基金互认安排,借鉴香港与其他地区互认经验,在监管体系相对独立、监管标准基本趋同的基础上,通过两地监管合作早日实现基金互认。
最后,他表示将继续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推进内地资本市场对港开放,积极参与内地全境基本实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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