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审判长已宣布开庭。
被告人高玉伦,男,汉族,1964年6月28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延寿县,小学文化,农民,住延寿县延河镇万宝村。
被告人王大民,化名王明轩,男,汉族,1979年7月1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延寿县,初中文化,农民,住延寿县六团镇和平村庄部屯。
被告人李海伟,男,汉族,1985年2月1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延寿县,小学文化,农民,住延寿县六团镇奎兴村高家屯。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杀害一名看守所民警后,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脱逃。
9月3日,三名脱逃人员之一的李海伟在延寿县玉山村黄家屯附近被抓获。9月4日,警方在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擒获了另一名逃犯王大民。9月11日,延寿县看守所“9.2”脱逃案件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高玉伦在其一亲属家落网。
据媒体报道,从黑龙江越狱杀警案曝光的画面显示,嫌犯进出大门数次无人发现, 全过程未见其他狱警。
事件发生后,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所长、当日值班副所长和民警被停止职务,接受调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分别对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副所长范德延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
此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秀利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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