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与出租车刮擦,两个司机发生扭打。此后,出租车司机叫来亲戚,公交车司机开车跑路。出租车司机开车追上公交车,下车拦在公交车前。公交车司机驾车将出租车司机碾压致死。
这是去年10月3日发生在衢州市区的一起悲剧。
昨天上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公交车司机汪师傅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2万余元。
公交车司机汪师傅今年46岁,每天开车绕主城区,再开往衢州火车站的。
出租车司机徐师傅今年51岁。
根据警方查明,去年10月3日9时25分,汪师傅驾驶公交车,与徐师傅的出租车发生刮擦,致出租车轻微受损。二人因赔偿问题争执、扭打。被劝开后,徐师傅即打电话叫女婿陈某前来相助。
陈某驾车赶到后,踹了公交车前车门一脚。汪师傅启动公交车沿荷花中路向北逃离,陈某驾车搭载徐师傅追赶,闻讯赶来的出租车车主廖某亦驾车追赶。
10时许,汪师傅驾驶公交车行至衢州市区荷花中路与荷花三路交叉口大转盘东侧时,被陈某驾驶的轿车挡在车前逼停。
徐师傅下车拦在公交车前,让汪师傅下车。汪师傅倒车数米后将车头对准徐师傅开去,致徐师傅死亡。
汪师傅将车开至派出所。
汪师傅被刑事拘留,经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17日被逮捕。 通讯员 王玲玲 本报驻衢州记者 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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