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纪委的政治担当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 张英伟
纪检组要勇于政治担当。纪委在党内肩负着特殊的使命,有着自身的规定性。纪委自身的规定性在于“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不是单纯的办几个案子,而是持续不断地正风反腐,形成党内监督的常态。党内监督的常态除了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而采取的正风反腐措施外,还有国际追逃追赃等手段,也包括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约谈函询等抓早抓小的方法措施。无论采取什么举措,目的只有一个,这就是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在各项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因此,“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不能把它混同于党内的其他部门,更不能把它等同于政府的有关部门。它的职责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靠严明规矩、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纪委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纪检干部是为党的建设而工作,是为管党治党而努力,是为实现党的理想而奋斗,它维护的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是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
纪检干部做到勇于政治担当,首要的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纪检工作不同于一般的事务性工作,也不仅仅是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而是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障。纪检工作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因此,必须把握大局,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道路,始终坚守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最根本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忧党为党,始终为最大多数人民群众谋福祉。纪检干部一旦放松或忽视了政治要求,就会背离为最大多数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政治立场和价值标准,就不可能做到对党忠诚、干净做事。
纪检组要突出执纪。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顾名思义,要把纪律检查作为本职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作为基本职责。简言之,纪委的职责就是执纪,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才叫名正言顺。因此,必须回归本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这就从源头上明确了纪委的工作方向和要求。人们时常看到,在有的地方、有的行业,一些工作难以推进时,包括派驻纪检组在内的纪检组织经常被列为牵头单位或参加单位,譬如,参与拆迁、征地、计划生育以及名目繁多的工作检查等等,纪检组织成为其它部门推进工作的“推土机”,或者成为抵挡一些困难的“挡箭牌”。这不仅偏离了“正业”、“主业”,“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更严重的是放弃了应尽的监督责任,放弃了政治担当。具体来说,“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这才是纪委及其派驻机构工作的遵循。
做到突出执纪,纪检组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要求纪检机构要落实“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并明确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以及“两为主”和“两覆盖”。这些重大决策部署,都是为了突出执纪,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纪检干部只有紧跟这些形势变化,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才能真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战场”,找准角色定位,把握工作的着力点。
纪检组要提高执行力。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体现了全党的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委能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做到依规依纪管党治党,关键在纪委的执行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突破固有思想观念的束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前实际的思路、方法和举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提高执行力,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中央对纪委的职能职责、该干什么和不干什么、重点干什么以及怎么干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学深吃透,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同时,各地区各部门的情况差异很大,落实“三转”以及纪检体制机制改革的进度也不尽相同,遇到的实际困难也千差万别,派驻纪检组必须在创新创造上下足功夫,必须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找到破解自身困难的路径和方法。从去年开始,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结合中国社科院作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重镇、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的智库、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的实际,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形成了以政治纪律建设为重点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建设为基本内容的三项纪律建设,收效明显,形成了中国社科院特色的纪律建设的新格局,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依法治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陈超英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的领导才会更加坚强有力,才能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纪律挺在前,才是治党全面严。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但是现实中,纪律松弛问题已经成为党的一大隐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目标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不管哪个目标,其本身既是严明的纪律要求,又要靠严明的纪律作保障。比如,讲“忠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最核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在有些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只有认真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才能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再比如,讲“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在强力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有些党员干部感叹“为官不易”,甚至搞“为官不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同时,必须严肃查纠懒政怠政庸政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还比如,讲“干净”,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这是廉政纪律和廉政规矩。但有些党员干部却认为,只要不收不贪,用个公车、吃吃喝喝、办公室大点、婚丧事排场点,这都是“芝麻绿豆”的小事。从反腐败实践看,腐败分子往往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一步步坠入腐败深渊。“水无常形,器定其形”。党的纪律就是“定水之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决不是“春秋责备贤者”,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和不二选择。
纪委本姓“纪”,必须回归本职。纪委是干什么的?党章规定得清清楚楚,“三转”要求得明明白白。三大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归结为一句话就是监督执纪问责。面对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纪委必须回归本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这既是个职能定位问题,更是个执纪观、政绩观的问题。从实践看,一些纪委不同程度地存在某些不良倾向,比如,有的拿错了尺子,代替公检法,错把执法当作执纪;有的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执纪,错把违纪当作小事小节放任自流;有的对抓早抓小内涵理解不清。久而久之,纪律在党员干部心中的地位下降了,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从小处讲,这无形中会助长违纪者的侥幸心理,“破纪”在前,“破法”紧随其后;从大处说,如果多数党员纪律松弛,势必造成党组织涣散无力,甚至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各级纪委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本位意识,明确权力边界和职能定位,坚持“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不能包打天下,变成党内的“公检法”。要全面把握所辖地区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态势,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也不能“只见森林、不见树木”。要严守纪律底线,坚持关口前移,管住小节、治于初病,防止沉疴癌变、病入膏肓。
加强纪律性,必须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明起来、严起来、硬起来。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题中之义、务实之举,当前关键要在四个方面动真格、见实效。一要遵纪有据立起来。依规治党首先要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细化具体、系统规范,成为管党治党的的尺子。去年河北省对1979年以来的2万余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编印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汇编》。今年将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即将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推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成文化、制度化。二要诺纪践行明起来。严明纪律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年初作出承诺、年中践诺、年底考核,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在今年的省纪委全会上,我们组织在职省级领导干部、各市四大班子成员、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填写了《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有关事项明示表》,对照18条纪律要求逐项明示,既有利于强化监督,也增强了领导干部对纪律的尊崇度和敬畏感。三要依纪监督严起来。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以严的纪律、规矩和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言行,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震慑。去年省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59431件(次),是2013年的2.5倍;省委巡视组共发现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36件,是2013年的4.5倍。今年我省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纳入信访监督、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要执纪问责硬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法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持之以恒挖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去年全省对落实“两个责任”问责追究286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纪律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6.6%、129%,查处省管干部贪腐类案件超过前10年总和。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让违纪违规者切实付出代价,以纪律建设的刚性实践重构良好政治生态。
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建盛
从严治党靠的是“依规治党、严明纪律”,明确了从严管党治党的依据和尺子。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依据和尺子是什么?管党治党靠的是严明纪律,“纪律就是从严治党的尺子”。这就澄清了一些同志的错误认识,即把从严治党简单地理解为查办大案要案,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这实际上是错把法律当作标尺,降低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造成了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党纪严于国法,违法必先违纪。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执纪,只有把纪律底线守住了,法律的红线才能不被触碰,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执行纪律的本位,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绝不能错把法律当作执纪的尺子,更不能从纪律的防线退守到法律的防线。要严格党纪标准,前移监督防线,用严格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防止纪律上的小毛病发展成大的腐败问题。
纪委作为党的执纪机关,主责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检查干部的违纪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检查干部的违纪行为。从党员干部违纪情况看,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必竟是少数,多数情况属于一般违纪。过去在对这些同志的处理上,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很重视,有的甚至是不了了之,都没有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警醒,失去了及时改正错误的机会,也由此导致一些地方的党员干部视纪律为无物,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既不敬畏纪律,也不严守纪律。
我们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检查工作。首先,要加大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其次,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经常谈话谈心、开展批评,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督促他们及时改正错误。第三,要区分违纪党员干部的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要通过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给党员干部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对于严重违纪的,特别是违犯国家法律的,就要坚持从严惩处,典型案件还要公开曝光,增强纪律审查工作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深化“三转”,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的领导和带动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的是要回归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但有些地方、有些同志对此产生了一些误解,认为监督执纪问责就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在不自觉中丢弃了纪律的尺子,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
其实,深化“三转”,蕴含着严明纪律的要求,把过去的案件室改称为纪检监察室,就是要从过去单纯的查办案件转为严格的纪律审查;把案件线索规范地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就是要由重点查办案件改为全面调查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深化“三转”,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其实质和本质要求就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维护党的纪律上,不只是查处重大腐败案件,而不闻不问违反纪律的行为。
我们要坚持以纪律为尺子,把违反纪律的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格查处“破纪者”,同时还要认真查处“破法者”背后的违纪问题,使违犯纪律的行为受到纪律的追究。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尹晋华
《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清楚地表明,我们党的纪律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些人的,而是针对所有党员的,只有把8700万党员都管住了,管好了,才能形成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在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中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能防止“破窗效应”。应该看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党在纪律建设上存在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这些现象,虽然构不成违法,但从纪律的层面去衡量,都是与党的组织原则、纪律要求格格不入的。如果任其蔓延滋长,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就会有更多人跟风仿效,视纪律如无物,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如果我们在纪律上松一尺,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就会退一丈,党的纪律就会沦为“稻草人”“纸老虎”,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甚至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党内绝不允许这种破坏规矩、违反纪律的现象存在。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能走出“思维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在不敢腐上初见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据此,有的地方和同志感觉良好,甚至在思想上陷入一种误区。有的认为“三转”以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就是办案,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的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是小节。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树牢执纪意识,坚持纪律思维,尽快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把执纪放在首位,切忌大包大揽、越俎代庖,以执法代替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从严治党的前沿,全面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动辄则咎,防止养痈贻患、放任自流。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能确保“树倒根除”。“祸患常积于忽微”,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现象都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轻到重的演变过程。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代价,使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之徒心生畏惧、望而却步,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手段,但它只适用于一小部分腐败分子。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对于更多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是要通过纪律的方式来约束。十八大以来,纠正“四风”和遏制腐败成效明显,但“树倒根在”。我们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把握好分寸、火候和节奏,特别是把握好度,既要立足当前,高压惩腐、重拳出击,加大对“三类人”的惩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还要着眼长远,加强纪律建设,从小处入手、从具体突破、从细节完善,治病于未发之时,解决问题于初始阶段,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既要有雷霆手段,让想搞腐败的人收敛、收手;又要有菩萨心肠,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翻然悔悟、回归正道,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搞好日常执纪监督,在党内形成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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