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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信访督查组将长春一“整改措施”打回

来源:综合 作者:法制网
制图/李晓军
制图/李晓军

  法制网记者 万学忠

  4月28日,一份盖有大红印章的“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办函发往吉林省。督办的内容是:长春市宽城区铁南危房改造项目引发的信访问题。

  此前一个月,中央信访督查组赴吉林省实地督查了这一事项。督查结束时,宽城区政府报上来的“整改措施”没有过关,督查组要求其研究后重新上报。

  “整改措施被打回去重报,这在历次信访督查中是不多见的。”国家信访局一位资深“老信访”认为,“督查组真的没留情面!”

  政府承诺一再落空

  宽城区铁南危房改造项目启动于2010年,先后拆迁3000余户。但当初政府承诺的原地回迁房至今没有建起来;后来改为货币补偿,也没能兑现。拆迁户长期租住在其他地方,引发了大量上访问题。

  3月22日,督查组接待了一位76岁患直肠癌的老大爷。他说,感谢政府危房改造好政策,在20多平米的老房子里挤了一辈子,眼巴巴盼着政府给翻建一套大一点儿的,或者兑现安置货币,以便能够改善一下住房条件。但5年过去了,还见不到新房的影子,也没拿到货币补偿款。现在老伴重病卧床,再不给安排,怕是这辈子没机会圆老伴的住房梦了。现场的督查组成员都很受触动。

  督查组在反馈意见时,要求长春市和宽城区政府“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限期解决问题。”

  遗憾的是,宽城区政府反馈的方案,文字表述多为“加快推进”、“适度提高”、“多渠道解决”等不确定用词。对于督查组关心的“限期解决”的期限,宽城区政府给出的回答是“2017年3月前”。

  照此方案,患直肠癌的老大爷想帮老伴圆梦—有生之年住进新房,怕是希望渺茫了。

  督查组要求修正方案

  督查组认为,“宽城区政府制定的整改措施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尤其需要对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细化解决方案。”3月29日,督查组提出,由吉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督促长春市、宽城区进一步完善、改进整改措施,重新上报。

  整改措施被打回去后,宽城区委、区政府及时向长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重新制作了整改方案。

  新的方案调整了组织机构,决定由长春市市长姜治莹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进度和资金来源。

  对于督查组关心的特困户生计问题,新的方案明确了租房补贴提高后的具体额度;对无力承担租房差价的居民,明确由市房地局提供公租房房源;对罹患重病无钱医治的居民,明确由市区两级民政机关从大病救助的角度予以资助。

  督查组返京后,将有关情况向联席办负责同志作了汇报。经集体研究,中央联席办决定将此信访事项追踪督办直到有结果。

  强制拆违发生冲突

  同是宽城区,另一份因强拆引发上访事项的“整改措施”也没有过关,也被要求重新研究上报。

  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拆除违建,“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这一规定,在2013年1月行政机关对上台村的拆违中,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上访人认为,宽城区住建局和行政执法局是以“拆违”为名,行“征收”之实。

  事实上,在拆除30户违建之后,“违建”所在的地块很快盖起了高楼。

  “拆违”过程中,部分菜农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有三名菜农被拘留,以涉嫌妨碍公务罪逮捕,羁押一年半有余。直到2014年8月21日,宽城区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三人才被释放。

  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对督查组承认,在拆违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否则被羁押的三人也不会无罪释放。

  一位信访人对督查组讲:“凭一纸通告就把我的蔬菜大棚拆了!我的蔬菜大棚啥时候成了违建?为什么不听我们申辩?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限期拆除的时间?如果我真的是违建,如果执法局按照拆违程序来,我心服口服。可政府这样强来,我们反抗就抓人,你让我怎么服?!”

  目前,信访人已起诉到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整改措施再次跑题

  经过查阅材料、听取汇报、查看现场、会见信访人等几个程序后,督查组要求宽城区政府就如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宽城区政府报上来的整改措施,让督查组不能接受。四条整改措施中,前三条基本是针对信访部门的,关键词是“深入学习”、“强化培训”、“加强检查”。第四条扩展到了其他执法部门,原文摘录如下:“加强法治学习,加强执法部门对政策的把握,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四条措施读下来,似乎放到其他汇报中也可以,找不到一句话与本次督查的案件有关。

  “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督查组研究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决定由吉林省信访联席办督促长春市、宽城区政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限期重新上报。

  督查组对整改措施提出异议后,宽城区委、区政府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

  4月2日报上来的新的“整改措施”再次表示:“上访人已将区政府诉讼至法院,区政府将严格履行法院判决。”再次明确承认:“在拆除违法地上物时,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执法依据不足问题确实存在。”增加承诺:“加大对此信访问题的解决力度,区政府将依据法律、法规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使信访人彻底息诉罢访。”第二稿“整改措施”中,重新表述了需要加强依法行政的部门。从第一稿的“信访机构”和“执法机构”,扩大到“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

  诚恳务实者占多数

  《法制日报》记者全程参与了3月20日至29日赴吉林的督查。赴吉林督查组组长、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牟海松对记者说:“对应付督查工作的行为,我们必须较真。从宽城区整改措施前后变化看,打回去重新研究,对市区两级政府还是有促动的。”

  在长春市之外,这次督查的信访事项还涉及松原、白城、吉林、公主岭等地市。在其他地方反馈的整改措施中,也不乏泛泛而谈的空话套话,如“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力争早日化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等。

  但诚恳务实的整改措施占多数。长春市绿园区针对信访人提出的补偿标准问题,明确回应“依照审批时点对应的补偿标准,发放安置补助费。”针对信访人提出的“分配方案迟迟不予出台”问题,明确回应:“于2015年5月底前,制定出分配方案,力争于2015年8月底前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群众手中。”

  农安县政府针对“终结信访的备案材料不一致”问题,责成农安镇政府深刻检讨,同时要求县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报送信访事项终结备案材料。

  白城市洮北区针对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未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问题,明确在2015年5月底前建立信访信息平台。

  记者问,如果督查组的意见不被重视怎么办?督查组长牟海松说:“从目前情况看,被督查的地方都很重视督查组的意见。若真不重视,我们可以依据信访条例赋予信访工作机构的三项建议权(即改进工作建议权、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权、给予行政处分建议权),启动问责。”

  据介绍,今年3月17日,国家信访局召开了实地督查座谈会。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督查工作不仅要推动问题解决,还要和问责相结合。下一步督查,要加大问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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