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5月4日电(记者胡星)4月19日,贵州省纳雍县16周岁少女肖某与纳雍县城乡规划局5名职工聚餐,肖某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记者4日从纳雍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肖某家属已与涉事人员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涉事的公职人员受到处理。
据通报,4月19日,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李某、刘某、方某、陈某、方某某,相约肖某、杨某(女)在纳雍县居仁街道一餐馆聚餐。席间肖某饮酒过量,杨某、李某等将其背到一洗浴场所休息。此后肖某呕吐严重,刘某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肖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尸检鉴定,肖某系饮酒过量导致乙醇中毒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目前,肖某家属已与涉事人员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纳雍县政府部门已对涉事的纳雍县城乡规划局职工李某、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方某、陈某和方某某给予停职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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