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5月4日电(记者赖星)从2013年年初至去年10月份,南昌女子胡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储100余名不特定对象的5000余万元人民币。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胡某批准逮捕。
南昌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2013年年初,胡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李某,称自己要在南昌开一家4S店,需要一笔钱,希望李某帮忙,并承诺高额利息。李某觉得有利润可赚,再加上自己平时和胡某有生意上的往来,感觉此事比较靠谱,便同意借钱。
刚开始,胡某都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利息付给李某。此后,胡某又找到李某,称自己要在上海收购不良资产,希望李某这次能借更多的钱,并给出比上次更高的利息条件。2013年至2014年间,李某共将自己和亲戚朋友的2076万元借给胡某。直到去年9月底,李某和朋友都能正常收到胡某的还款,但到了去年10月份,胡某不但没有按规定还款,还以各种理由推脱,为此,李某选择了报警。
经警方调查,2013年到2014年10月期间,胡某不但向李某借钱,同时还以高额利息向赵某等人借款,借款总额达5160余万元。据胡某交代,前期借的钱用作投资,但因对方经营不善导致近2000万元的投资没有收回,后期借的钱都用作还款和支付高额利息。截至目前,胡某欠他人本金4900万元无法归还。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识,避免上当受骗。此外,建议群众通过正当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以确保收益的稳定和投资的安全。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