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杨浦区工农公园外一居民楼内,有人从高空向公园内抛掷一只空酒瓶,砸中那名正在公园内打牌的老人。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将肇事者抓获。4月30日,身陷囹圄的肇事者在看守所面对记者时呼吁大家引以为戒,革除陋习,不要再酿悲剧。
酒瓶还砸中另一人胸口
4月19日,这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
上午11点半,85岁的王老伯在家里准时吃过午饭,然后锁好门,信步向家附近的工农公园走去。家离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只要天气好,他总会在午饭后来到公园里,散步、打牌、聊聊家常,累了就在公园的长椅上打一个盹,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
“他就坐在北边这个位置上,背对着身后那栋居民楼。”4月21日,事发两天之后,一位目击者对到该公园走访的记者介绍说,事发时大约是当天午后1点多钟。后来,杨浦警方证实,具体时间是4月19日下午1点11分许。“那天我们也是打80分,没打几圈,背后树林里就飞来一只酒瓶,我们谁都没有觉察到,酒瓶就直楞楞地砸在了王老伯的头顶上。”
王老伯当即倒地。目击者指着石凳子左边的空地说:“就倒在这里!”
酒瓶砸中王老伯后,弹了起来,又砸中在一旁观看打牌的殷女士。“酒瓶撞在殷女士的胸口上,又弹回来,再次落在倒地的老王身上。”
目击者说,王老伯虽然被砸倒在地,但是头部没有破,因此当时没有流血,应该是内伤。牌友们当即报警,并喊来救护车,把王老伯送往附近的一家医院抢救。然而,因为伤势过重,到第二天下午4点半,老人宣告不治。
警方告诉记者,62岁的殷女士虽然也被砸中,但无大碍。
记者看到,老人倒地的地点后面,是一栋16层的房子。中间隔着一道绿化带,绿化带里是一道十几米高的云杉排成的屏障。绿化带后面是一道围墙。围墙的后面才是那栋居民楼。
警方告诉记者:据他们勘查,事发地点到居民楼的距离大约是30米。
目击者称,当时高楼上扔下来的,除了一个酒瓶,还有一包生活垃圾。“如果仅仅是简单的丢弃垃圾,不是用力抛掷,酒瓶根本就飞不了这么远。”
酒瓶让警方锁定肇事者
案发后,警方很快就封锁了现场,提取了相关物证,并立即对周边进行了调查。“我们一边对这栋楼的居民展开排查,一边在这栋楼的不同高度做抛物线测试,通过对实验结果的分析,我们认为投掷酒瓶的位置应该在10楼以上的4、5、6室,而某室的阳台位置可能性比较大。”
警方在查看现场视频时看到,酒瓶砸到人后,现场出现短暂的人群骚动。在现场勘查时警方发现,酒瓶坠落过程中,砸下一些云杉的果实,落在现场的人头上。“这个迹象证明,这个酒瓶是从很高的地方掉下来的。”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发后,我们派出所的民警几乎全部投入工作。我们首先要对住在这栋居民楼里的300多人进行排查。”办案民警对记者说,当晚7点左右,所有民警都回来了,当时大家反馈的信息是,除了10楼以上某户没有人在家外,其余人家都调查过,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当晚10点半左右,继续在该楼排查的民警反馈信息:该户住着一个退休的独居老人,在该户人家里发现有不少酒瓶。当天中午,老人的女儿一家三口回来看过他,晚上6点多才离开,而其女婿吴某确实喝过白酒。
“这个线索对本案至关重要,我们立即围绕这条线索展开调查。”办案民警说,砸中王老伯的那个酒瓶没有破裂,是一个磨砂的玻璃瓶,上面的标签完好,酒的名称叫××家酒。警方在酒瓶上提取了相关痕迹,并通过监控发现吴某当天买过该酒。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4月28日,警方在普陀区一居民楼内将吴某成功抓获。
嫌疑人吴某到案后,对警方的讯问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抛下酒瓶因和老婆吵架
4月19日上午11点半,40多岁的吴某带着妻子和20个月的女儿,照例来到住在工农公园边上的老丈人家。老丈人独居多年。他们每个周末都会过来看看老人,陪老人吃顿饭、做做家务、唠唠家常。一家人倒也其乐融融。
这一天中午,吴某跟老婆为了一点小事发生了口角。午饭后,大约1点多钟,他老婆抱着孩子,到邻居家串门去了,老丈人进了卫生间,他在屋子里收拾餐桌。“那瓶白酒喝得还剩一点,倒进杯子里也就一小杯。先前本来就喝多了,这点酒,我不想浪费掉,就一口干掉了。”
在杨浦区看守所,吴某对记者说,他一边收拾桌子,一边想着跟老婆吵架的事。“越想越生气,借着酒劲,我就把那只空酒瓶用一块用过的纸尿布包着,往窗外一扔。”
这一扔,就要了坐在公园里小石桌边打牌的王老伯的命。
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就在这一刻遭遇,两个家庭也突然陷入了不幸。
看守所对话肇事者
“直到警察找来才知道砸死人”
记者:你经常来看老丈人,说明你人还是不错的。除了这次扔酒瓶子,以前还扔过别的东西吗?
吴某:没有。这次是喝多了酒,跟老婆吵架才扔的,以前没有扔过。
记者:你为什么把那只瓶子扔那么远?楼到公园有几十米。
吴某:楼高嘛,我又喝了酒,在跟老婆赌气,就扔得远了点。
记者:你扔酒瓶的时候,想过公园里有人吗?
吴某:一闪念的事情,没有想那么多。
记者:从4月19日扔瓶子到4月28日归案,这10天时间你想过自首吗?
吴某:我不知道我(的瓶子)砸死了人。上个礼拜六,我还跟往常一样来看过我老丈人。直到警察找到我,跟我说这个事,我才知道我那天甩酒瓶砸死了人。
记者:那天你几点离开老丈人家的?
吴某:晚上7点左右,吃完晚饭才走的。
“我做的事我肯定要承担后果”
记者:你算摊上大事了。这事将如何了结?
吴某:我做的事我肯定要承担后果。至于怎么了结,我也知道,我会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记者:你怎么看待你摊上的这件事儿?
吴某:我当然很后悔。以后肯定会彻底改正这些不文明的习惯。
记者:你想对死者和死者家属说两句话吗?
吴某:我不是有意的,非常抱歉。
记者:你估计这件事会对你和你的家庭产生什么影响?
吴某:其他影响目前还没法估计,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比较艰苦,毕竟我要拿钱赔偿人家。
看到高空抛物曾觉得“事不关己”
记者:你以前看见别人高空抛物吗?
吴某:看到过,我们小区有两栋楼,就有几户人家经常这么做,我看见过。
记者:你看到别人高空抛物时是怎么想的?
吴某:事不关己,没有想法。只要没有砸到我,我就不会去过问这些事。
记者:上海高楼这么多,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威胁很大,你这两天对这个陋习有思考吗?
吴某:我觉得是我们的物质文明发展太快,而精神文明,或者说是市民的整体素质还没有跟上来。
记者:从你的角度看,有没有很好的措施来治理高空抛物的劣习?
吴某:我一个老百姓能有什么好办法?这个事还是需要市民自己去克服。
律师说法
既要赔偿也担刑责 具体罪名尚有争议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认为,此案中吴某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马永健说,如果从高处随手扔下酒瓶、石块、花盆、电热壶等物品,针对的不是特定对象,行为对他人生命、健康、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案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又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马永健说,这件事情已涉嫌触犯刑法,不是肇事者赔钱就能了事的。
民事赔偿只是表明一种悔罪态度,如果赔偿到位又能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考虑而已。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认为,从肇事者吴某的行为特征来看,他侵害的对象是不确定的。但是从他的动机上看,目前还看不出他有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所以,如果以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是不准确的。“在本案中,鉴于吴某酒瓶的落点是公园,经常有人在这里活动。他的这种行为就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唐志坚指出,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量刑应该在7年以下。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周廷柱律师进一步指出,吴某认为赔点钱了事的想法肯定是不对的。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子,赔偿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规定。(新闻晨报记者 叶松丽 制图/邵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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