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环保厅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各地在治理工地扬尘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经省环保厅研究,决定对环境违法问题多且集中的三门峡市政府和洛阳市新安县政府实施约谈。
3月份投诉约是2月份的3倍
近日,省环保厅通报了2月份和3月份的全省环境投诉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这两个月投诉数量增加较大,3月份约是2月份的3倍。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2月份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739件,3月份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193件。
从投诉类型上看,这两个月中大气和噪声污染是群众关注、举报的热点,3月份两类投诉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2%和25%,2月份两类投诉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3%和31%。
30家企业存在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此次专项督查共检查相关企业208家,发现一般环境问题企业37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企业30家,区域性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3处。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建筑与拆迁工地防扬尘措施不完善以及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物料堆场、煤场和渣场等“三防”措施不到位问题。
经现场检查督查和调度全省2月份行政执法办案情况,全省共办结相关案件31起。部分省辖市特别是部分县级环保部门紧迫感不强,等待观望,统筹协调能力弱,对设施建设不到位、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尚未按新法新规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环境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门峡市政府和新安县政府被约谈
经省环保厅研究,决定对环境违法问题多且集中的三门峡市政府和洛阳市新安县政府实施约谈;对大气污染突出的南阳市卧龙区、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和驻马店市驿城区致函当地政府,督促解决问题;对环境问题整改迟缓的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致函漯河市政府限期整改到位;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三门峡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和南阳市西峡县河南龙成煤高效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三门峡昊运化工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叶县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依法对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和三门峡市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区域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存在一般环境问题的37家企业分门别类下达监察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5类环评违法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月30日,省环保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将遏制新出现的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加强环评违法项目责任追究。对于建设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求,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5个方面: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或严重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记者 王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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