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平5月7日电 (张丽君 南院)离婚后3年后才发现儿子非亲生,想到前妻不仅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还帮他人抚养儿子长达六年,谢某一气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日前,顺昌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谢某的前妻杨某赔偿谢某抚养费2万元。
谢某和杨某是交往多年的情侣,2008年杨某怀孕了,谢某十分开心,对杨某悉心照料。2009年3月,杨某生下一子,取名谢小洋(化名)。因杨某未达法定婚龄,两人于2010年11月才登记结婚。但好景不长,结婚才一年,谢某和杨某便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两人约定谢小洋由谢某抚养,杨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小孩十八周岁止。
随着谢小洋慢慢长大,谢某觉得谢小洋越来越不像自己。2015年2月,谢某委托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谢某为谢小洋的生物学父亲。得知这一结果后,谢某非常愤怒,遂将杨某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鉴定结果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谢某不是谢小洋的亲生父亲,其对谢小洋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谢小洋应由其亲生母亲杨某抚养。谢某因抚养谢小洋造成的经济损失,杨某存在过错,对此应予以赔偿。谢某抚养谢小洋长达六年之久,参照当地生活水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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