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银行乱收费现象,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昨天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一律取消,并予处罚。
银监会将清理规范银行收费
周慕冰当天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银行乱收费行为得到一定规范,但部分银行机构仍存在收费质价不符、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大整治力度,督促银行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称、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要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要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
周慕冰强调,将督促商业银行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考核。“其实在银行服务规范收费方面,各家总行也有明确要求,但是基层因为要完成考核指标,变相通过收费来实现,因此要治本就要在改善考核指标方面采取措施。”
农行建行已调整IC卡工本费
据介绍,2014年末,我国21家主要银行的收费项目平均为十大类305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117项。他同时表示,近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银监会的部署,目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公告调整了IC卡工本费服务项目收费水平,农业银行从5月1日起停止收取了贷款承诺函等6项与企业贷款相关的服务费用。这些银行会陆陆续续进一步减费让利。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银行业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界定“银行乱收费”有“四大原则”
回答记者提问时,周慕冰详细讲述了界定银行乱收费的“四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是目录原则。即银行应该按照相关价目表进行收费,“如果没有服务价目表的话,你可以投诉它。”
第二条原则,透明度原则。对于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发改委和银监会都印订了定价目录,明确了价格标准,同时降低和调整了部分银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价,银行必须核算成本,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保持信息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条原则,质价相符原则。银行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要质价相符,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
第四条原则,服务绩效原则。银行服务收费和客户实际情况必须匹配,同样的服务项目对大客户或小微企业客户来讲,带来的实际绩效是不一样的。对小微企业适当降低价格。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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