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受理首起股权众筹案件
股权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具创新和争议的一种交易模式,近年来通过网络众筹项目日趋火热。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海淀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此类案件,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股权众筹案件。
委托网上融资
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于2015年1月与运营“人人投”股权众筹平台的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对方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其中包含诺米多公司自身投资17.6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
之后,诺米多公司向飞度公司支付了17.6万元,并完成了项目选址、房屋租赁等,计划如期开业。飞度公司则通过“人人投”平台融资,最终86位投资者认购了总额为70.4万元股权融资。
都指对方违约
但在装修期间,飞度公司提出诺米多公司承租房屋存在违建、无房产证以及租金过高等问题,并在股东QQ群中发布质疑信息,最终导致合作破裂。事后诺米多公司知悉,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案中合伙人有87人,飞度公司融资行为违法,最终双方合作破裂。
由于彼此均认为对方违约,应支付相应违约金。故此诺米多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请求飞度公司返还17.6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赔偿5万元。
法官解读
众筹尚处无监管状态
海淀法院法官解释称,众筹一般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法官表示,作为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方式,众筹在我国发展迅猛,但目前国内并未对股权众筹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股权众筹尚处于监管空白状态。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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