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卫视报道:一台小车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有320次的交通违法记录,驾驶分计分超过1千分,需要罚款4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迫于舆论压力,周女士主动现身告诉记者,这辆小车的确是在自己名下,2011年她和前夫协议离婚,车子的归属权转给了前夫,由于种种原因,车子一直没有过户。女士称前夫在没有和自己商量的前提下,就把车卖给了二手车商。二手车商又在短时间内把车卖给了客户。
直到今年初,周女士手机上的违章短信多了起来,常德市车管所也打来电话要求进行处理,周女士这才意识到,麻烦大了。
周女士及前夫找到了二手车商,据查,车子卖给了一位男士,但只留下身份证证件,无联系方式。当地交警回应当该车上路行驶时,会进行暂扣。
交通法规规定,由于周女士没有即时将车辆过户,至少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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