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的小轩一年前在自家小区内被车子撞倒并卷入车轮下,导致左面部大面积皮肤撕脱,经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日前,小轩作为原告,将肇事司机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民事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赔款外,肇事司机答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及鉴定费、诉讼费等共计16000元。
男童小区内被撞
昨天上午,小轩的父亲刘先生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小轩及其奶奶并未到庭。法庭上,刘先生向法官讲述了事发经过。
2014年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年仅6岁的小轩上完补习班和奶奶一起回家。祖孙二人走进小区后,沿着人行道往家走,行至小区内的一处路灯下时,肇事司机李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进入小区。由于李某所驾车辆速度过快,加之其转向过急,车子冲上了人行道,将毫无防备的小轩撞倒在地。
谁知李某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撞了人,仍驾车继续前行。小轩的奶奶赶紧冲上去猛敲李某的车窗,大声呼叫让其停车,李某这才赶紧下车查看。此时,小轩已被卷入车轮下,众人帮忙把孩子拖了出来,但此时小轩的左侧颅面部已经大面积挫伤,血肉模糊,左上肢也因疼痛而无法活动。
家属索赔35万余元
小轩很快被送往医院救治。事后经鉴定,小轩的伤情已经构成伤残十级。而交管部门勘验现场后认定,肇事司机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轩没有任何责任。
昨天上午在法庭上,刘先生讲述了孩子治疗期间受到的痛苦,而最让这位父亲揪心的是,年幼的儿子经历了这次事故后,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尽管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但现在小轩出门只要看到车子依然会害怕得浑身哆嗦,并且经常做噩梦,在梦里惊吓得大喊大叫。
昨天,刘先生代表儿子向肇事司机李某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了包括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及精神损害慰问金等共计35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事发地点引争议
面对刘先生的起诉,肇事司机李某承认了自己曾将小轩撞伤的事实,但表示自己在事发后已经支付了两万多元的救治费用,并当庭出示急诊费及部分医疗费、医药费收据。对于小轩父亲索赔的金额,李某表示自己只同意赔偿小轩医药费的合理损失,保险公司方面也表示,可以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但不承担伤残鉴定费以及因受伤不能上补习班而产生的课时赔偿费。
此外,李某昨天在法庭上对事发地点也提出了质疑,其表示事故发生地是在小区内的行车道上,而非刘先生所说的人行道。
但刘先生随即拿出一份事故现场还原图,表示这是自己专门到事发现场实地测量后绘制的。对于这份现场还原图,李某一方认为这是由原告方提供的,因此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并不认可。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当庭双方都表达了希望调解的意思。法官本着将小轩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最后确定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等实际损失10万元,而肇事司机李某则赔付鉴定费及负担此次诉讼费用共6000元。此外,李某还需向小轩支付1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庭审结束后,刘先生一方表示,孩子因头部外伤严重,现在刚刚进行了一期治疗,目前孩子左额上还有一块头皮至今无法长出头发,伤疤十分明显,还需后续治疗。此外,刘先生认为孩子现在心理状况十分不好,也正计划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这些后续的费用我们可能会再另行起诉。”刘先生说。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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