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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24亿元,贪污1053万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被大家称为杭州“房叔”的张新,曾一石激起千层浪。
2014年9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张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5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前天,杭州市纪委披露了张新案中不曾曝光的一些细节。
找代理人出面
1997年11月,张新被调整到房管局物业处担任处长,管理着大量的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从这里开始,张新已经筹备起了自己的财富计划。不过,就如他自己说的,做人“谨小慎微”,所以他并没有急于求成,而是想到要给自己找一个执行财富计划的代理人。
他“相中”了董一麟。董一麟曾经是张新的下属,后来下海经商,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
倒卖房产捞第一桶黑金
因为张新的职位关系,跟外面房产商交往比较多,开发公司也想给他好处,便宜的房子总能卖给他几套。
作为处长,以自己的名义去买太便宜的房子说不过去,也怕影响不好,于是张新经常让董一麟去帮他买一些房子。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张新倒卖了十多套房产,轻松地赚得了第一桶金。
一笔“捞”进8000多万
2002年6月,张新被调整到杭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担任处长,并兼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2004年,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向张新提出了帮助承接项目的意向,张新答应了。但是张新也有自己的条件,他要求张本岗把中标后一半的开发权交由自己支配。
2006年8月,经张新安排,圣洲建设借用铭雅房产的资质参与了九堡经济适用房两个地块建设项目的投标。为了增加中标概率,张新违反技术标与商务标应该在同一天进行开标评标的规定,将开标评标工作分为两天进行。
张新是这么考虑的,到时投了技术标以后,如果不行,还可以在商务标里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果然,8月29日,该项目第一天的技术标评标结果出来后,张本岗的标书只获得第二名。当天下午,张新召集张本岗、董一麟和该项目设计公司副总经理等四人商量对策。张新告诉他们,现在是第二名,要想中标,一定要最低价中标。第二天,张本岗的商务标排名第一,最终以综合评分第一中标。2006年9月,张本岗兑现了之前的承诺,跟董一麟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经审计确认,张新在该项目中非法获益8151万余元,这也是他捞到的最大一笔。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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