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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非法收购贩卖猕猴 均获刑10年以上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5月13日电(记者 陈昌奇)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12日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两名被告人许士奎、毕涛非法收购贩卖猕猴,均获刑10年以上。

  2014年5月26日,逃亡10余年的许士奎被抓获归案,2014年9月l5日,毕涛也主动投案。2015年初,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人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向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两男子均系2004年8月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结的苏氏父子非法运输、贩卖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案中的在逃人员,2014年底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3月起至2002年6月,许士奎伙同苏氏父子等人,先后20余次向上海、北京、苏州等地的机构非法运输、出售猕猴近400只。其中,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许士奎先后6次向苏州一家动物有限公司非法运输、出售猕猴87只,获利20.53万元。

  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毕涛伙同苏氏父子等人合伙倒卖猕猴,先后30多次向上海、北京等地的医院、研究机构非法运输、出售1218只猕猴,涉案金额220多万元。其中,2001年11月至2002年6月,毕涛等人先后22次向协尔公司非法运输、出售猕猴766只,得赃款19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许士奎、毕涛伙同他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毕涛直接参与收购、出售猕猴1218只,情节特别严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毕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法院认定许士奎系主犯,判处许士奎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9万元。对2人非法所得,依法继续追缴。

  作者:陈昌奇
news.sohu.com false 新华网 https://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5/13/c_1115275964.htm report 866 新华网西安5月13日电(记者陈昌奇)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12日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两名被告人许士奎、毕涛非法收购贩卖猕猴,均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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