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东莞洪梅原副镇长受审 辩称春节收红包是正常礼节

来源:南方都市报
洪梅镇原副镇长莫某东出庭受审。通讯员 黄彩华 摄
洪梅镇原副镇长莫某东出庭受审。通讯员 黄彩华 摄

  ●5月13日 ●市第二法院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黄彩华 昨天上午,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原洪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莫某东被控受贿罪一案。庭上莫某东当庭认罪,承认收钱,但辩称其并无在涉案的望洪工程施工中提供帮助,也没有因此给国家造成损失,希望法院从轻处理。据悉,洪梅镇纪委组织了约80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并将对此进一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称,现年49岁的莫某东自2002年以来担任东莞市洪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7年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莫兼任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截污主干管工程(以下简称“望洪工程”)洪梅段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莫为望洪工程的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变更的便利,并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莫从下属兼中间人叶某手中拿了施工单位好处费25万元。

  此外,莫某东还被指控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为东莞市雍景豪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作处理)在开发、建设雍景豪园项目中谋取利益,并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收取该公司负责人伦某好处费共计17万元。

  20 14年10月14日,东莞市检察院对莫某东立案侦查,莫退回所收贿款共计42万元(详见南都东莞昨日A 08版报道)。昨天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择日宣判。

  庭审焦点

  昨天上午的庭审现场,身着便服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莫某东,身材消瘦,两鬓白发明显可见。莫某东当庭认罪,承认在望洪工程中收受25万元、雍景豪园项目中收受7万元以及连续十年收受过年过节好处费10万元。但对控方的指控,莫某东及其辩护律师则有不同的说法。

  A 望洪工程:“并未给国家造成损失”

  莫某东辩称,望洪工程洪梅段工程变更,是因为之前工程完工后达不到收集污水的能力、节能减排的目标,有必要变更。而望洪工程是市政工程,是层级审批的,变更工程主要审批权力在市政府方面,“我起不到实际作用。除了正常工作外,我没有为施工公司提供任何便利,也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我并不认同和叶某(下属兼中间人)构成共同犯罪。”

  检察官则认为,莫某东与叶某构成共同受贿,因为即使变更工程是必要的,但受贿罪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即使是正当利益也成立受贿罪。莫某东确实没有与施工公司接触,但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接触该公司的人以及起草相关变更文件而否认其受贿。

  B 雍景豪园:“7万元是感谢费”

  莫某东表示,他负责规划、国土工作,在雍景豪园项目中办理的手续都是正常手续,“项目完成后,为感谢我和我的同事的审批工作,伦某给我49万元,我收了7万元,这不是送给我一个人的,不认同这7万元是受贿款。”

  检察官则指出,莫某东同时有两个身份,一是雍景项目的三名实际股东之一,另一是国家工作人员,莫分管国土规划部门,伦某亦是为了感谢莫在审批中给予的便利而给的感谢款,应区别于分红款。

  此外,莫某东还表示,伦某送是每年春节1万元过节费,一共10万元,“但他没有提出给钱让我办事,我也没有给他谋取相关利益。我们是同学,是正常礼尚往来,他女儿结婚我还给了1万元礼金。春节相互送礼包只是中国礼节,不应作为受贿数额。”

  检察官则反驳,雍景豪园开发商伦某是因为有利益便利存在,才会在过年过节跟莫某东不断来往,应视为权钱交易的表现。

news.sohu.com false 南方都市报 https://epaper.oeeee.com/epaper/I/html/2015-05/14/content_3419700.htm?div=-1 report 1936 洪梅镇原副镇长莫某东出庭受审。通讯员黄彩华摄●5月13日●市第二法院南都讯记者韩成良通讯员黄彩华昨天上午,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原洪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莫某东被控受
(责任编辑:UN654)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