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邀请女学员外出喝酒,后将醉酒女学员带到车上和自己家中两次实施强奸。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对构成强奸罪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悉,40岁的张某案发前在南充某驾校当教练,今年1月1日晚上8时许,张某邀请女学员阿美(化名)到城区一歌城喝酒,到次日凌晨0时许,张某见阿美喝醉后,便谎称将阿美送回家,将其骗上车,驶往顺庆区潆溪街道。其间,张某见阿美给男朋友打电话,通知他来接自己,便将其手机抢走。至潆溪街道职教城外后, 张某对阿美实施强奸,并用自己的手机拍摄阿美裸照。之后,张某将阿美带回自己家中,遭到阿美反抗后,用拳头、水杯对其进行殴打,致阿美全身多处损伤。张某将阿美拖进住房后,再次对其实施强奸。1月2日凌晨5时,阿美在张某熟睡后报案。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其作案工具水杯一只、手机一部。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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