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携子赴宴 朋友灌酒
4月10日上午9点过,攀枝花市西区某矿职工贾某,邀请朋友张某、彭某、王某3人到家中喝酒,王某还带着2岁大的儿子木木一起前往。没多久,王某便喝醉了,到贾某卧室睡觉。
父亲去睡觉后,在旁边玩耍的木木用小瓷杯装上茶水,与贾某等3人“干杯”。茶水喝完,木木便端起了桌上父亲没喝完的白酒,准备继续“干杯”。张某、彭某见状,想要阻止孩子喝酒,但贾某却坚持让木木将酒喝下。随后,木木分别举杯,向贾某、张某和彭某3人“敬酒”,到上午11点过,将大约二两白酒喝下肚。
急性酒精中毒 男孩死亡
喝完酒,木木很快就醉了,开始昏睡,彭某将他抱回自己家中睡觉,三人也并未将木木醉酒的事情告诉王某。一直到当晚6点过,木木仍旧昏迷不醒,而且手脚僵硬、全身发烫,被送到攀煤总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后表示,孩子病情危重,建议立即转院治疗。
随后,木木被转到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抢救。4月12日下午1点50分,因缺氧缺血性脑病、急性酒精中毒,木木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表示,2岁的孩子的肝脏远未发育成熟,喝酒对其身体健康影响非常大,大量饮酒很可能导致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 三人被捕
对于此事,王某的邻居非常痛心。他介绍说,王某平时疏于对孩子的看管,在他的影响下,木木已经有近1年的喝酒史,并且还会抽烟。他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原因,即使王某的朋友让孩子喝酒,孩子也不会喝。
4月24日,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贾某、张某、彭某的行为,已构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对3人进行批捕。
检察官介绍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明文规定,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等行为。孩子喝酒,是出于好奇而模仿大人,作为家长,首先应注意自己的不良习惯,更不能教唆孩子喝酒。孩子喝酒致死,事实上,也是监护人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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