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期,西藏自治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住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四风”问题。
重申纪律在先,强化纪律审查。自治区纪委对移交下级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处理结果的统一审理。对下级纪委有时执纪偏软、以批评教育代替惩戒处分的,提出审核意见,要求重新处理;对下级纪委个别执纪不规范、作出的处理处分决定引用条文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防止执纪畸轻畸重。
加强监督执纪检查。4月24日至5月5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牵头公安机关等部门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检查11次,累计发现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22个。提升检查覆盖频率,自治区纪委检查组针对重要节点顶风违纪问题趋于隐蔽的情况,在拉萨城区采取分时段、分街道、分轮次,盯紧重点餐饮点、停车场、商业街等,出其不意地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各地县也增加了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范围。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推动昌都市纪委试点县区交叉检查,由市纪委统筹全市执纪力量,组成22个检查组,统一调配检查任务,不同县区之间交叉检查,市纪委加强检查结果抽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五一”期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成立111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开展纠正“四风”问题检查逾600次,发现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14个。
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自治区纪委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快查快办。属于自治区管理权限的,立即开展调查,收集证据,不给当事人说情狡辩的机会;属于地县管理权限的,迅速移交线索,限期办结,要求地市纪委督办把关。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除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诫勉谈话、给予处分等手段对当事人的直接领导进行问责;对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单位,除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外,还严肃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通过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完善惩戒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传导责任压力。从重处理规避检查行为,自治区纪委对变换手法、规避检查、顶风违纪者,加大惩处力度。西藏纪检监察网专门开辟“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分3批通报了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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