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官员吸毒长期未被发现,说明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主管部门可以借助日常工作状态的考察、常规性体检以及社会举报来发现官员吸毒线索。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表示,应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监督官员8小时以外的活动。
今年4月22日,湖南临湘市长龚卫国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调查。据报道,早在一年前就听说过有关龚卫国吸毒的传闻。而此前被曝光的有吸毒州长之称的杨红卫,被捕前已有一年多吸毒史。这些官员的吸毒事实都是在公安机关侦办其他案件时恰巧发现的。
庄德水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党纪政纪处分方面,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吸毒行为,通常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处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但以前公开报道的领导干部吸毒较少并非说明领导干部群体不存在吸毒问题。
吸毒一般较隐蔽,想现场监督有难度。但对于领导干部的管理来说,主管部门可以借助日常工作状态的考察、常规性体检以及社会举报来发现吸毒问题线索。领导干部吸毒长期未被发现,说明日常监管存在漏洞,对于社会舆情和信息缺乏有效的研判机制和分析机制。
·专家建议· 让“广场大妈”做监督员
庄德水提出,应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由社会监督员收集和提供关于领导干部的相关信息,扩大对官员8小时之外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
社会监督员不同于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任命,选拔程序复杂;而社会监督员可从社会各界和领域招募,只要具备一定社会负责心和参与感的社会公众均可报名,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考核和统一管理,确定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义务。
比如,很多社区为了强化干部监督,让“广场大妈”作为社会监督员,专门监督领导干部的上下班进出、车辆使用以及礼品收受等情况。如此,一些领导干部回家后连车的后备厢都不敢打开。
监督员身份不公开 监督方式多元化
庄德水表示,监督的方式可以多元化,如现场监督、追踪监督以及生活体验等,要把社会监督员与官员的生活深度融合,成为官员身边的“定时炸弹”,官员一旦发生不正当行为,社会监督员将予以“引爆”。
应对社会监督员实行内外有别政策,即这些社会监督员的身份不对外公开,但由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必要时组织安排专项监督工作,实行明察暗访。
社会监督员发现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社区管理委员会直接反映,再进行统一信息汇总。
对于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纳入正规的处理程序,对于线索清晰、情节具体的问题启动调查程序。
重点关注官员8小时以外
庄德水说,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管一直是难点,仍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以及监督管理不全面等。
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看,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往往发生在“8小时以外”。
今后要以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为基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有高档娱乐、非法经商活动、嫖娼奸宿等行为。
建立官员心理干预机制
庄德水认为,当前领导干部是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高危人群,如果不及时给予心理危机干预,容易产生严重问题,包括吸毒、自杀等行为。
当前对领导干部的心理建设有所忽视,今后应该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行为和权力行使的监督,保证责任与权力对等;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用人环境,让想干事、能干事者有发展空间。同时应建立心理预警和干预机制,及时处理领导干部心理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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