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引起广泛关注的“大屯路隧道飙车案”将于本周四上午9点在朝阳区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法院将对庭审情况进行微博播报。
5月4日,唐某某和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法院于当日受理此案。据指控,被告人唐某某伙同被告人于某某于2015年4月11日21时许,分别驾驶“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与“法拉利”牌小型轿车,在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并致“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内乘客徐某(女)腰椎爆裂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于某某拨打电话报警并与唐某某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无视国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且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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