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从2007年开始,一直到母亲2014年底去世,她一直不让我们看望母亲,还瞒着家里人把母亲的房子卖了,老伴因为闯进家里强行收房的人受到了惊吓,没过多久也去世了。这哪像亲妹妹能做的事?我恨她,真的。”
年过六旬的王家兄妹,因为妹妹私自卖掉了已逝母亲名下的住房,被哥哥起诉至法院。哥哥称,房屋的出售价格连市价的一半都不到,怀疑妹妹与买房人恶意串通,严重损害母亲的财产利益。要求撤销这桩交易。
昨天下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公开审理。
妹妹低价私卖母亲房屋
63岁的王某生称,他在家中排行老大,父亲早年去世后,母亲跟着自己生活。后在2007年被妹妹接走照顾,直至2014年底母亲去世。
2013年3月18日,妹妹王某丽隐瞒自己,向居委会申请成为母亲的指定监护人。随后,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宣告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法院于5月28日作出了宣告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终审判决。
2014年3月13日,王某丽作为母亲的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将母亲位于东城区幸福北里一处52.8平方米的房屋。成交价格106万,每平方米2万。
王某生称,根据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经纪公司答复,卖房时该小区房屋市场价约为每平方米3.8万至5.2万,房屋的市场成交价应在253万至275万之间。
王某生认为,妹妹与胡某某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买卖房屋,恶意串通,严重损害了母亲的财产利益,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丽和胡某某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买房者称半价只是指导价
昨天,妹妹王某丽和买房者胡某某均未到庭应诉,仅胡某某的代理人到庭。
王某丽提交给法院的答辩意见书称,母亲于2008年8月30日被大哥王某生赶出住房,多年来一直在外租房住,因此母亲曾将大哥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房屋,但大哥拒绝腾房。在法院强制执行归还母亲房屋后,大哥一家再次强行入住。王某丽称,在劝告一年多仍无果的情况下,其作为母亲监护人,只能卖房。
对原告诉称的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掉房屋的说法,王某丽称,106万只是当时地区指导价,是纳税价格,实际售房价格是200万,当时母亲的房能卖到250万-260万,但由于大哥不腾房,正常价格没人买,只能低于市场价卖。
“卖房时我把房子挂在网上,好多人都跟我联系过,其中包括胡某某”王某丽称,其与胡某某此前并不认识。
胡某某的代理人辩称,胡某某与王某丽此前并不认识,不存在串通,且胡某某在购买房屋时尽到了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该代理人称,签署购房合同后,胡某某支付了购房款200万元,并非低价购买。胡某某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办理的相关手续、缴纳税费等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因此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庭审中,在被问及是否同意调解时,王某生当庭拒绝。
本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
“为见母亲上电视寻亲”
对于王某丽的说法,王某生称“都是假的”。他说,此前三兄妹之间并无矛盾,父亲去世早,母亲一直跟着自己过,后在2007年被妹妹以办事为由将母亲接走,此后他们很难再见到母亲。为保住母亲的房子,他们一家一直住在涉案房屋内,在此期间,妹妹带着母亲东躲西藏不让自己与母亲相见。
王某生的儿子称,1996年,一家人为照顾奶奶,卖掉平房,搬进了涉案房屋。2007年的一天,姑姑称将奶奶接走住几天,父亲对此没多想。
此后家人一直想找我奶奶,但找不到,直到父亲通过一个电视台的寻亲节目,终于见到了奶奶,他说,“奶奶见到父亲时说,姑姑告诉她父亲已经死了。”
“去年年底,母亲因病去世,还是其他亲戚告诉我的。”王某生说。为了让自己腾房,5月12日,本案还在审理期间,10多个彪形大汉闯进家里,将自己和老伴及家里的东西强行搬到外面,老伴受到惊吓,于不久前去世。
因为腾房的事儿,在2013年、2015年,家里两次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打砸,本案在去年12月起诉,5月6日第一次开庭,姑姑没有到场,2天后,胡某某将房屋又转手卖出。
王某生的儿子称,几年前,对监护人的问题就打过官司,叔叔和婶婶证明,父亲才是监护人,并不认可姑姑的监护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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