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卢瑜)看到微信朋友圈转发寻找孩子的启事,商洛男子王某竟多次发短信威胁家长敲诈钱财。5月21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28岁的商洛农民王某,曾在西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当业务员。去年11月3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人转发孙女士寻找10岁女儿的启事,就产生敲诈念头。11月9日,王某找到一张无主手机卡,向寻人启事中提供的孙女士手机发去短信,声称孩子就在自己身边,想见孩子先准备5万元,并不许孙女士报警。随后王某与孙女士多次用短信交流,并不断声称孩子发高烧了,可能要被卖掉器官等等话语进行恐吓。孙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去年11月11日将王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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