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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民造谣“庆安事件”中记者收好处费被刑拘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合肥网民柴某造谣新华社记者在报道庆安事件中“收好处费” 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捏造事实供认不讳并向当事记者致歉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5月22日电

  记者从合肥市警方获悉,捏造事实、发布新华社记者在庆安事件报道中“收好处费”的网民柴某日前在合肥落网,其承认因发泄不满故意编造谣言的事实,并对遭受造谣中伤的两名新华社记者表达歉意。目前,柴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日,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事件发生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13日1时许,网民“野茉莉走天涯”在新浪微博上发表文章称,“(快讯)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员愿意实名举报:庆安枪杀访民案有某华社两名黑心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而后颠倒黑白进行歪曲报道,美化行凶者李乐斌。”随即,该微博被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大量转发,并被境外媒体转载,对新华社和被攻击的两位记者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新华社立即组织进行查证,确认此网络内容纯属造谣、诽谤,并向哈尔滨市公安局报案,要求依法追究造谣、诽谤者的责任。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柴某(男,43岁),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据柴某交代,自被单位开除后从事“摩的”生意,经常遇到一些烦心事,常常利用自媒体微博发泄不满情绪和牢骚。庆安事件发生期间,他一直在合肥打工,并未去过庆安,也没有与当地任何人有往来联系,所有关于庆安事件的报道都是从网络上获知的。“12日白天被顾客刁难谩骂,晚上喝了酒,上网看到新华社的报道,联想到此前听说记者报道中会收取好处费的情节,就借着酒劲儿臆想这个报道背后可能也有此类黑幕,便发了上述帖文”“因不知道两位记者的姓名,也不敢写新华社,怕因诽谤、诬陷吃官司,就打了擦边球,写了某华社,实际就是指新华社。”

  柴某供述,发完帖子后,他就倒头大睡,醒来后打开微博,发现该微博一夜之间转发量达3000余条,各媒体网站大量转发。“当时第一感觉就是很恐惧,想删除,但已晚了”“我以为这次发发牢骚,也会像以往一样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谁知道会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由于柴某编造的谣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新华社及时组织调查,并发表了辟谣声明。柴某对自己完全不负责任的行为深感后悔,对新华社和两位被造谣中伤的记者表示歉意,并请两名记者接受其诚恳的道歉。柴某说:“希望广大的博友、广大的网友,在今后以我为鉴,我目前正在接受法律的制裁,我的内心也是非常后悔。所以我希望广大的网友能吸取我惨痛的教训,今后一定要慎重,而且不能胡编乱造,发表不实言论。”

  警方表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对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惩处。

news.sohu.com false 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s://www.spp.gov.cn/zdgz/201505/t20150525_97957.shtml report 1348 (原标题:合肥网民柴某造谣新华社记者在报道庆安事件中“收好处费”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对捏造事实供认不讳并向当事记者致歉新华社)新华社合肥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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