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北京丰台区人社局科长帮人落户敛财被判刑6年

来源:综合 作者:北京晨报

  身为丰台区人社局流动调配科科长的邵洪林,手握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高级人才引进以及各类人员调京的权力。他在短短几年间,先后为19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钱款共计80.5万元。日前,邵洪林因受贿罪,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先进工作者遭举报

  52岁的邵洪林自2009年以来,一直担任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科长,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政策性安置及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就业服务,负责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承办政策范围内夫妻分居、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和各类人员的调京、知青安置遗留问题的审核、报批等。公开资料显示,邵洪林还曾获得过先进军转工作者。

  而2014年5月,丰台区纪委接到群众针对邵洪林的实名举报,对其进行核查。在核查期间,邵洪林主动交代了组织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纪委随即将案件线索移交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处理。同年5月20日,邵洪林被羁押,6月5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安置军转干部受39.5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间,邵洪林利用负责丰台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军转干部万某、杨某、丰某、马某等12人给予的贿赂款39.5万元,并在安置中对这12人提供帮助。

  这些人中,有8人最后被邵洪林安排进了丰台区税务局、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台区城管大队、丰台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方庄街道和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等单位。还有3人给钱后得到了邵洪林的口头承诺。

  除此之外,还有一名军转干部马某为了安置问题,曾在2011年通过他人给了邵洪林3万元,但安置工作完成后,马某认为邵洪林在安置中未向其提供帮助,因此又把钱要了回去。

  办理进京指标收41万

  除了从军转干部身上谋利,邵洪林还“充分利用”了手中握有的各类人员调京的权力。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邵洪林利用其负责丰台区人才引进以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等各类人员调京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胡某、翟某等7人的贿赂款41万元,并在人才引进以及各类人员调京等方面对这7人及相关公司提供帮助。

  具有自首情节获轻判

  邵洪林案发后,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共搜出了28张北京银行存单和4张工商银行存单,在其办公室搜查出3张商通卡,追缴的赃款共计77.5万元。

  庭审中,邵洪林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无异议,并提出纪委找其谈话时,主动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洪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被查期间有自首情节,故对其减轻处罚。

  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3万元。已追缴的违法所得77.5万元上缴国库。

news.sohu.com false 综合 https://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5-05/28/content_349339.htm report 1485 身为丰台区人社局流动调配科科长的邵洪林,手握军转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高级人才引进以及各类人员调京的权力。他在短短几年间,先后为19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钱款
(责任编辑:UN625)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