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最高人民检察院1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强调,努力提高侦查监督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更好发挥侦查监督在有效追诉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推进规范司法、防止冤假错案中的作用。
孙谦强调,以法治化、现代化的理念统领侦查监督工作。坚守法治理念,真正做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司法办案,真正实现凡逮捕均依法逮捕,凡不捕均依法不捕,凡监督均依法监督的目标。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以理性的思维、平和的心态、文明的举止和规范的行为,运用法律、办理案件、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强化开放、创新意识,主动适应社会新变化,在司法理念、工作方式、办案手段上向开放、创新转变,向法治化、现代化发展。
孙谦要求,切实把法治化、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到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每项工作举措,反映到每个司法环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准确把握逮捕证据条件,高度重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转变证据审查方式,进行精细化审查。
孙谦要求,严格执行审查逮捕程序,做到“兼听则明”;做好案件质量动态监控,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少捕慎捕。坚持社会危险性法定;坚持和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对逮捕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准确把握。
孙谦强调,以改革为动力,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推动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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