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召开的越南十三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了废除一些罪行的死刑量刑,其中除了抢劫、破坏国家安全重要公共设施、违抗命令、投敌、战争罪、运毒罪等之外,最受瞩目的就是贪污、腐败罪的死刑废除提议。
越南的贪污、腐败问题严重。绝大多数越南民众认为,废除贪污罪犯死刑将不利于社会公平。越南网民认为,犯有贪污罪的人一般都是公职人员,手中拥有一定权力。他们对于法律的理解和应用往往也高于普通百姓。这些人知法犯法,法律还要对这些人减轻处罚,这如何体现公平。
河内公安局长阮德钟也表示,“穷人为钱贩毒会被判处死刑,而那些公职人员、知识分子为了贪心贪污、受贿却不被判处死刑,这是不公平的表现”。
越南国会代表陈游历认为,越南法律处罚目前仍处于“重效果、轻动机”的阶段,取消贪污罪的死刑,很难对贪污犯罪的作案动机起到警示作用,更不利于越南法治理念的转变。不过有专家认为,越南废除贪污死刑罪另有深意。不少越南贪官常常逃匿国外并以回国将面临死刑处罚为由而申请避难,这使越南在与很多国家在签署引渡条例和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困难。因此,此次越南希望废除贪污死刑罪可能也有解决这一问题的考量。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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