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粤纪宣)记者从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获悉,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专访时透露,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进“三转”。
省纪委机关在2014年6月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4个增至8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比达到70%。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也由原来的213个减少到12个。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2个左右,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比超过70%。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成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加强对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指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制定实施广东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办案程序;省委巡视组在原有10个常规巡视组基础上增加3个专项巡视组,在省国资、教育、卫生和公、检、法、司等系统探索实行巡查制度,形成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系统巡查“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巡视监督新格局。制定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六条行为规范,推进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廉政风险、定防控措施的“五位一体”内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成立省纪委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引入社会力量强化对队伍的监督;对全省3000多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全员培训;举办省市县三级纪委书记“三转”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培训;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有信必查”,今年1至4月,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2人。
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336件4356人,同比上升33.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44人;其中立案查处省管干部51人,同比上升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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