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李姓公职人员陷入“截留”善款风波中。他发起的一场募捐中,一笔4666元的爱心款“消失”了两个月后才到达患者手中。目前,李某被停职调查。
暂时无法确知李某是截留善款,还是想等“其他善款到位后一起给患者”。但事件背后,有民间捐款如何监管的难题。
年轻人主动帮忙募捐
李某募捐的对象,是献血12年的湘潭江麓集团职工徐海东。今年3月,徐海东被查出白血病,面对上百万元的化疗费用,“对于两口子工资总共才4000多元的家庭而言,绝望至极。”
所以,当3月20日,李某出现在病房时,徐海东感觉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李某自称是湘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发起募捐,一个月内可以募捐到100万元。徐海东的家人半信半疑,悄悄托人去查了一下,发现这个年轻人确实在司法局工作,曾为当地一困难群众发起过募捐,筹得善款数万元。徐海东与李某签署了授权委托书。
3月20日那天,爱心人士邓女士也来到病房,当场送给徐海东3000元爱心款。邓女士说,她听闻徐海东的事迹后,在朋友圈中发起定向募捐,已募集到了7666元,由于现金只带了3000元,所以先给这3000元。
得知李某已获得授权发起募捐,3月21日,邓女士问李某,剩余的4666元,是给病人家属还是给他。李某说,钱先给自己,他会转交给家属。
邓女士说,当时觉得大家都是做公益,想都没有想,就将4666元分两次转账到李某账户上。
追问之下拿到爱心款
事情慢慢有了变化。
邓女士加入了李某组建的一个募捐微信群。一段时间后,微信群内先后有人质疑爱心款并没有给病人家属,提出质疑的人,均被从微信群剔除。
5月下旬,邓女士联系徐海东家人,得知3月20日以后没有收到任何爱心款。
“竟然隐瞒了两个月!”获悉这些信息后,邓女士立即致电李某追问4666元爱心款下落。李某承认,四千多元的爱心款确实没给病人家属。他解释说“等募捐到其他爱心款后再一起给。”邓女士觉得被欺骗了。
在邓女士追问下,李某将4666元退回。邓女士通过转账,将爱心款转给了徐海东的家人。
李某系湘潭市司法局二级机构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普通工作人员,该所办公室负责人称,李某已被停职,该所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患者已原谅这个过失
徐海东说,原以为李某的出现,能缓解一下经济压力,不料出现了小插曲。不过,他们一家已原谅李某的过失。李某也在微信圈中为自己的过失向微友们道歉。
徐海东12年间累计献血4000多毫升,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湖南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等一批奖项证书。
“第二天就要过生日了,想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来庆祝一下。”徐海东还记得第一次献血的情景。徐海东说,12年前,他和妻子在商场逛街,看到有一辆献血车停在门口。他认为自己年轻力壮,第一次就献了400毫升血。
之后,徐海东加入当地一个献血联盟,但凡遇到血荒及寒暑假,他就去支援献血,几乎每年都要献血两三次。最后一次是前年,后来因年纪渐渐大了,就没有献血了。
徐海东患上白血病的消息,一经传播后,湘潭的爱心人士纷纷捐款。
“第一次化疗花去18万元,第二次6万元,下周又要去化疗了。”徐海东说,感谢好心人的爱心奉献,目前所得援助能支撑到第三次化疗,但第4次化疗,可能得借钱了。
邓女士说,她也原谅了李某的过错,好人有好报,希望爱心人士不因这次事件而影响到徐海东的募捐和治疗。
延伸阅读
民间捐款监管难题需破解
有公益人士称,民间捐款是一种赠与关系,是法律监督的尴尬之地。同样,对于善款去向,并无成熟的监管机制。这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如本该用于患者的爱心款,无法到达患者手中。善款的去向不明。这也较容易导致公益诈骗的发生。
如何堵上民间捐款的漏洞,是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记者搜索发现,善款被卷走的事件并不鲜见。2011年,社会捐助四川泸州视网膜细胞瘤患者、2岁女童秋林善款21万元,其母见到善款却不想为女儿治病。2012年,重庆14岁女孩王月霞(化名)患肝癌晚期,亲生父亲竟拿走了政府补助的5000元用于偿还买彩票的欠债。
2014年1月,广州一名男婴患重病,孩子妈妈求助媒体,引来社会各界捐款。然而,在做过一次手术后,孩子的妈妈突然消失,不再露面。孩子的爸爸指责对方卷走善款13万元。该事件中,全部捐款都是打到孩子妈妈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对于捐款数字外界并不清楚。
此外,一些通过义工发起的募捐,患者以及家属指责对方侵吞善款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如何堵住民间捐款漏洞?一些地方,通过善款汇入医院公共账号的方式,接受网友监督。广州一慈善组织称,其所收集的善款均直接汇入医院的公共账号,由医院出示治疗过程中的发票、收据,然后将这些发票收据,一并交给他们。一切流程都有文字记录。“善款的流向一目了然,基本可以避免善款被截留和挪用的情况。”
公益人士称,由个人出于自救发起的募捐,法律并不禁止,但关于善款的使用和监督目前也暂无相关保护机制。他表示,民间捐款很容易造成公益诈骗行为,建议通过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进行募捐。
挪用或是侵占善款,无疑涉嫌违法甚至是犯罪。
如果患者的善款,被义工或是其他人以及机构挪用,自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公道。
如果是通过他人发起募捐,一定要与对方约定好接收善款的渠道,了解善款的情况。如果善款的数目都不清楚,无疑给人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固定证据。
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走法律程序需要时间,病情是否能等?
因此,预防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对于民间捐款,能否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比如媒体或是社会团体,来对善款的募集、使用进行监督?(潇湘晨报 记者肖洋桂 实习生 秦鑫 湘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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