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宋体佳)6月4日,扬州高邮市卫生监督所在对该市医疗机构开展控烟专项监督执法时,发现两市民在医疗机构室内吸烟,当场对当事人开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次处罚,扬州开出了首张控烟罚单,也是江苏省爱卫办公共场所监督检查活动开展以来,省内首张针对个人的控烟罚单。
6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两天前,高邮市卫生监督所针对个人违规在医疗场所室内抽烟行为开出罚单。据了解,当天下午,高邮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门力量,配备移动执法仪等设备,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控烟专项监督执法。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两家较大的医疗卫生机构,逐个区域进行巡查,先后在这两家医院内都发现有市民在室内区域吸烟。
“一个是在医院内部的楼梯口,但并不是专门的抽烟区,另一个是在一个诊室内。两个人都不是医院的,可能是来看病的,也可能是病人家属。”高邮市卫生监督所一工作人员介绍,《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属于禁止吸烟的场所。依据该《条例》,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当场分别给予当事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事发医疗卫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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