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取名字是大事儿。毕业两年的大学生小张,想自主创业开办电子商务公司,因公司主要经营多肉植物,多方评估后他给公司取名“肉坑”。没想到他去注册时,工商部门认为该名字有伤风化,不予核准。小张很困惑,遂拨打66778866向晚报求助。
他给公司取名“肉坑”工商局称有伤风化
小张是河南大学的毕业生。一年多以前他迷上多肉植物,前不久,他想成立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主要在网上经营多肉植物,并给自己的公司起名“肉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为什么取名“肉坑”?小张说:“我们‘肉粉’有种说法,迷上多肉植物就是掉进肉坑,甚至说‘一入肉坑深似海,从此钱包是路人’。我给公司取名‘肉坑’,大家一看就知道公司的经营主体是什么。”
两周前,小张携资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注册窗口进行企业注册,没想到工作人员称“肉坑”这个名字易让人联想到死人坑,有伤风化,影响不好,不能予以核准。
小张懵了:“我问过身边的朋友,都说这个名字虽然很另类,但并没有让人有不好的联想。”
涉嫌宣传不良文化是主观认定还是明文规定?
小张说,据他了解,安徽有个茶叶公司就取名“猴坑”,已经注册了商标。“工作人员是主观上觉得这个名字有伤风化呢,还是有明文规定这个词不能用?”小张想弄个明白。
4日下午,《洛阳晚报》记者陪同小张一起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窗口的工作人员刘莹称她不了解此事儿,让我们到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咨询。
在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一名副局长接待了我们,该副局长说:“窗口工作人员收到这个名字的核准申请后,曾经请示分局注册科领导,注册科领导又请示了市注册科领导,最终做出了不予核准的决定。”
为什么不予核准?他解释:“这个词涉嫌宣传不良文化。”然而,具体是什么不良文化,该副局长说这个没有必要继续深究。他说,窗口工作人员随后会出具针对该名字的书面驳回通知书,小张如果不满意,可以向市工商局提请行政复议。
自认为“肉坑”没有违反规定会申请行政复议
该名字到底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呢?我们翻阅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两份法律文件。其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以下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根据这两份法律文件,小张认为“肉坑”并没有违反规定,他会继续努力争取核准,因为他已经购买了“肉坑”的双拼域名,就是为开公司做准备。拿到驳回通知书后,他将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不能用也得弄明白,‘肉坑’到底涉嫌宣传哪些不良文化?”他说。(洛阳晚报记者 杨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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