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高店村村民王某和妻子豆某经常为琐事争吵。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豆某提出要外出打工,王某不同意。争执中,王某竟用斧头砍断了豆某的左手掌。昨日上午,肥西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家暴案。同时,法院民事法庭也同时审理了豆某提出的离婚诉讼案件。
现年40岁的王某与妻子豆某结婚已18年,育有一儿一女。去年11月12日晚,王某与妻子在家吃饭,两人都喝了些白酒。席间,豆某提出想外出打工。王某听了很不乐意,竭力阻止。因丈夫始终不同意,豆某在饭后躺在床上哭泣。此时,王某突然萌生将妻子致残让她放弃外出打工的念头。于是,他悄悄取出一把斧头到卧室,趁豆某不备砍向她的左手,致妻子手掌严重损伤。次日,王某被捕。
经鉴定,豆某左手被砍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七级。豆某伤情有所好转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昨日上午,肥西县法院同时开庭审理王某故意伤害案和夫妻离婚案。在刑事法庭上,王某对自己伤害妻子的事实予以供认,并请求妻子对自己酒后的鲁莽行为给予谅解。而在民事法庭上,王某对妻子提出离婚未作更多努力,双方仅就财产侵害和子女抚养等未能达成一致。因案情复杂,两起案件均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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