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安康讯(记者陈思存)明知无证驾车违法,但湖北籍男子姚某偏要上路。6月10日上午8时许,当姚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行经至陕鄂界时,被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姚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客车被安康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办案民警介绍,6月10日8时19分左右,一辆满载旅客的旅游大巴车进入入陕车道,民警上前对车辆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的神情可疑,随之对其进一步查询发现,姚某(湖北省丹江口市人)驾驶鄂CLY177号大型旅游客车(核载45人,实载35人),由湖北省十堰市驶往陕西省安康市,检查中发现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身份证查询驾驶资格为B2,违法记分16分,且有效期为2010年12月,为停止使用及注销状态。
该负责人介绍,为立即消除安全隐患,执勤民警责令随车另一名有大客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将旅客送往目的地,并将姚某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该大队上报安康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对姚某处1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500元。目前,姚某已送往安康市汉滨区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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