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今年共安排立法项目74项。其中,力争完成项目12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项目2项,拟出台政府规章项目10项,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包括《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居住证管理办法》;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20项,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6项,政府规章项目14项;调研项目4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21项,政府规章项目21项。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力争完成的《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拟规定,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应急状态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政府要求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之间应当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和其他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条例(草案)》还强调社会急救能力建设,规定了社会急救知识培训及其管理制度。
在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中,地方性法规项目《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正在加快调研起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立项审查意见,此项立法要力求体现“以人的安全为核心,尊重自然规律,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指导思想,要把气象灾害防御和治理“城市病”结合起来,做好科学规划建设防灾、尊重自然规律排除隐患消灾、应急反应减灾等三方面的制度设计。
据悉,《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草案)》、《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等备受关注的立法项目,均在起草过程中。此外,饮用水安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动车停车和不动产登记等问题,起草单位将抓紧时间积极推进,立法条件和立法时机成熟的,将及时按照立法程序做好起草工作。
内存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沿革
1986年1月1日,北京开始实施暂住证制度。
1995年7月15日,北京市规定,外来人员未取得暂住证,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
2005年3月25日,暂住证不再成为外地人在京经商务工的“通行证”,但在京居住仍要办理暂住证。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综治办副主任苗林曾透露,2010年起将启动推广带有信息、服务功能的居住证。
2011年1月,北京市有关部门称将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有望根据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以及纳税情况等,享受阶梯式公共服务。
2015年1月,酝酿了4年的北京市居住证制度有望获得重大突破。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长王安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及全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时表示,今年将继续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
目前,居住证制度尚未实施,外来人口在北京居住,仍需按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规定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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