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此外,在中纪委关于孙鸿志、廖永远违纪违法的通报中,首次出现“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6月16日《钱江晚报》)
党员对党忠诚,是《党章》的明确规定。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是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的违纪行为。中纪委首次通报落马省部级官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此举具有明显的警示意味。
首先,违纪违法者不会侥幸过关。有的领导干部做不到廉洁自律,并以为自己所做违纪违法之事无人知晓。表现在个人事项报告上,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甚至瞒报谎报,以让填报的东西“看上去很美”。中纪委通报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就表明违纪违法者不会侥幸过关。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要不得,对党组织必须忠诚老实,如果说一套、做一套,言行相悖、表里不一,违纪违法,终会贻害自己、自害其身。
其次,不能把个人报告制度视作“稻草人”、“纸老虎”。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机制。中央纪委在三次全会申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此次中纪委通报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表明抽查核实让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呈现出了巨大威力,个人事项报告上企图瞒天过海已经行不通。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是吓唬人的“稻草人”和“纸老虎”,愈来愈成为了检验考验领导干部的重要“利器”。
第三,廉洁自律必须重在平时。平时严格自律,才能经得住诱惑和考验。孙鸿志、廖永远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并不是一时念起,应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由于他们平时自我要求松懈,底线失守,在组织调查核实的时候,他们自然无法过关。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保持清正廉洁,才能经得起检验。
中纪委通报落马“老虎”“隐瞒不报个人事项”,体现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纪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受到教育警示,做遵守党纪党规的表率,自觉践行好“三严三实”的要求。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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