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永定6月16日电 (张丽华)“没想到参与选举会卡在"黑名单"上,吴法官,我愿意还钱!”16日,原本信心满满参与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陈某在得知自己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可能无法参选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当初任性不还钱的后果,急匆匆赶到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吴慧华的办公室。
原来,2012年6月2日,陈某以生意经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熊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按月计付,借款期限约定于2012年12月2日归还。哪知陈某只依约支付了利息,借款本金却分文未还,经多次催收无效,只得诉诸法院,并获得了胜诉。
今年3月5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吴慧华首先拟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控陈某的银行账户,哪料其早已将存款转移。因查询不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又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3月14日,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原本以为案件将再度陷入僵局,不料却来了个大转机,陈某主动来还款了。当天,吴慧华立即打电话给申请执行人熊某,让他前来一道当面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由陈某当场付1万元现金给熊某,其余2万元分别于9月底、12月底付清,一桩执行“僵尸案”因自动履行而顺利执结了。
“如今,"黑名单"的震慑力越来越强,已经从日常的金融信用惩戒延伸至政治民主生活,我院以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为契机,对被纳入"黑名单"者给予建议取消候选资格的审查意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的自动履行率。”该院分管执行局工作的副院长郑锦玉说。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指派档案室专门人员审查候选人在刑事、执行案件中的违法、失信情况,尤其是对被纳入“黑名单”可能被综治一票否决者重点审查,并出具建议取消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目前该院协助了全区24个乡镇中的17个乡镇近千名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其中对因入“黑名单”的35人建议相关乡镇取消其参选资格。
“入了"黑名单"并非意味着绝对不能参选,只要失信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完未履行义务,我院将及时从"黑名单"中把他删除,并不影响其后续行使选举权利。”郑锦玉补充道。
据了解,目前已有10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执结标的额50余万,实现“选举-执行”的动态联系,大大助力了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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