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男子王某怀疑女朋友对自己不忠,将他与女友合租房屋内的衣物点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22岁的王某说,自己和女友高某在一家歌厅认识。因认识仅20多天,互相不是特别了解,经常起矛盾。2014年6月11日,王某在出租屋内看见女朋友背着他发信息,觉得女友对他不忠,一气之下就想点火报复。
法院查明,王某将屋内衣物点燃并扔到床上,引燃了床、床头柜,并熏黑了墙壁。与他们同租的邻居报警后,消防队员赶到及时将火扑灭。经鉴定,此次火灾共造成损失价值4990元。2014年6月17日,王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王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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