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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资在华欲去还留 呼吁中方罚款透明

来源:中国经营报

  继中国欧盟商会发表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信心调查之后,6月17日,中国日本商会也发布了《中国经济与日本企业2015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该白皮书显示,中国实际使用来自日本的投资额度自2012年 达到顶峰以后持续下降,从74亿美元下降到2014年的43亿美元,同比减少38.8%。

  而此前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中,也显示过半数企业正在考虑将当前和计划中的对华投资转至其他市场。

  联系自2014年下半年来松下、东芝、西铁城等多家日企在中国关停了工厂的背景,中国是否正在成为外资“出逃”地?

  劳动力上涨成主要原因

  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zo)2014年的调查,受访在华日企中83.9%认为面临的经营问题中排第一位的是“劳动成本上涨”,与2013年一样。以下依次为“员工素质”(55.6%)、“竞争对手增加(在成本方面竞争)”(53.7%)、“质量管理困难”(53.7%)。

  受这些原因叠加影响,国际协力银行发布的《日本制造业企业的海外事业开展相关调查报告》中,在日本企业“中期(今后3年左右)看好的事业发展目标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中国退居第三位,而2013年之前的调查显示,中国都排在第一位。

  这与日企对华投资的行业分配呈现一致性。白皮书称,2014年的对华直接投资,制造业同比减少12.3%,非制造业同比增加了11.0%。非制造业中,占据最大份额(29.0%)的房地产增加了20.2%,引导着对华直接投资的发展。

  有媒体梳理发现:2015年前5个月中,日企宣布在中国关闭工厂或业务清算的消息有8则;在2014年,该数字为13则;2013年为5则;2012年为1则。共涉及21家日本上市企业。其中,17则消息涉及制造业相关日企。

  然而,在这些宣布“撤离”的企业中,其实不少是剥离附加值较低的低端业务。以2015年1月闹得沸沸扬扬的松下电器“撤离”山东为例,松下电器发布公告通知山东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的生产已于1月30日终止,并将开始企业清算手续。这家企业成立于1995年,主要生产显像管电视机。显然,在液晶电视已经趋于普及的当下,这项业务被剥离并不难理解。

  就在一些日企退出的同时,也有看好中国市场者在陆续进场。

  日本工业机器人行业龙头安川电机2014年12月在上海成立涵盖机器人中心、解决方案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等在内的新展示中心,目标在于为中国企业客户提供各个领域机器人应用产品。

  在2014年11月举办的工博会上,安川电机业务经理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川来自中国机器人销售收入已占据集团20%,未来还将进一步扩大沈阳工厂产能。使得他们持续投入的主要动力只来自于中国制造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工业机器人需求。

  2014年世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大会发布业内预期,中国机器人市场未来5年内增速有望保持在每年40%以上。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日资企业终止企业数基本和2013年持平,减资的企业数下降了3.2%。2015年1月,日本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数增长3.5%,合同外资大幅度增长46.9%,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增长3.2%。从全国整体吸收外资情况看,今年1~5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30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

  “日企采取了不同的办法应对劳动成本提升等一系列问题,最典型的就是外销转成内销,以及跨国企业中加大盈利部门和部门之间的精简整合。”中国日本商会副会长田端祥久表示,调查显示,批发、零售以及运输设备等在中国本土的国内销售型企业更倾向于扩大规模,对它们而言,中国的潜力很大;而面向日本等外部市场的出口型企业则更乐于维持现状,它们也正通过出口转内销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根据Jetro的数据,从2012年到2014年,在华日企销售额中出口额占比一直保持在35%左右。

  其实,自2013年以来,日本在全球的投资额也开始下降。白皮书称,2013年日本在全世界的对外直接投资为13.2485万日元(按现行汇率合0.67万亿元人民币,但日元最近2年贬值较大),2014年为12.7682万亿日元(0.65万亿元人民币),2014年中国的份额占5.6%,与2013年的6.7%相比略微减少。

  “虽然仍然认为对华投资存在风险,但是日本企业认为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巨大市场这一观点未发生变化。”白皮书表示。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的调查显示,日企看好中国的理由包括:“当地市场今后的成长性”(68.2%),“当地市场的当前规模”(57.0%)。

  白皮书和Jetro的调查都显示,日本企业正热切希望中日韩三国的自由贸易协定(FTA)能够早日签订,希望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亚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能够早日顺利推进。

  盼投资“负面清单”落实

  和2014年一样,“确保公平性”仍是今年白皮书的主要诉求。该白皮书旨在“促进与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对话,”以及针对在中国的日企所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白皮书新增了关于投资和反垄断调查的建议。

  中国正在不断推进开放程度。4月10日,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行,与2011年版目录相比,限制类和禁止类分别减少了41项和2项,鼓励类减少了5项。

  此前的1月19日,商务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原则,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法合一,制定新的利用外资法律。

  “中国日本商会于2月15日提出了以正确定义国民待遇的概念和范畴、构建统一透明的外国投资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关修改提案的意见书。希望能够在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外国投资法,对于外资企业的投资实施基于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白皮书表示。

  2014年,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务部针对反垄断案件开出巨额罚单。国家发改委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罚款12.35亿元,而率先提供证据的日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不二越被免除处罚。

  “《反垄断法》第13条(横向垄断协议)以及第14条(纵向垄断协议),并未具体对一般性允许情形和不允许情形的界线加以明确,较为不透明。虽然有禁止价格垄断的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但不详细,作为行动方针并不充分,期待能够通过公布指南等来加以明确。”田端祥久表示,《反垄断法》第17条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没有详细的指南,且违法时的界线也不透明,增大了相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给企业的行动造成阻碍, “期待能够通过公布指南等来加以明确。”

  此外,白皮书还提出,目前反垄断法律中并没有罚款计算方法相关的指南,增大了相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这导致“企业难以预测在行为违法时所带来的金额上的影响。”

  “罚款金额的预测,对于企业判断是否向相关部门进行自主申告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期待能够通过颁布指南或公布以前事例中的计算方法等,将计算方法透明化。”白皮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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