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1日)上午,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梅建明)来到了位于南京光华路上的五洲家具装饰广场,进门一问,不少业主都知道他们的同行王季进前天制造的那场惊天车祸。记者很快找到了王季进位于五金区04区的经营门面,但布帘遮门无人值守。一位经营业主回忆,前天下午1点多,也就是事发前,王季进的情绪非常反常,不停发牢骚。事发后,大家更觉得不可思议,平时内向随和的王怎么会做出如此出格的事?另一个令人不解的情况是,王在这里小本经营一年大致十多万的收入,何以开上上百万的豪车?
一、“平时他内向随和” 熟人发现,事发前王季进情绪反常很烦躁
“王的性子有点闷,就是通常说的内向吧。”多位跟王季进交往比较多的装饰城老板向记者描述他的性格时称,虽然王有点内向,但为人厚道,不是会做出格事的老实人。
该市场一位业主称,他经常有些事喊王季进帮忙,随叫随到,很好的一个人。“我们这一块的生意人都知道的,老老实实的一个小孩,我们看到网上说他吸毒、酒驾,都是瞎说,没有的事,他不抽烟,不喝酒,很本分做生意的人。”这位业主说。对于王季进的为人,市场里认识他的商户均对记者称,他人很老实,认识他多少年了,知根知底的,至于突然发生这种事,他们也感到不可思议。“经常看到他,很好的人,我们一起上班,我们认为,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可惜了。”商户们说,跟场里的多数业主一样,王季进开的也是夫妻老婆店,两人一起经营,不温不火,偶尔会看到他妹妹前来帮忙。
当天一直说“烦死了”
王季进店铺旁边一家经营户老板告诉记者,前天事发后,他们装饰城里很快就传开了。一名女老板告诉记者,现在回忆起来,她在事发前见过王季进,感觉对方情绪大异于平常,她也感到很奇怪。
“当时是下午1点多,他显得很烦躁,在店里走进走出的,嘴里还一直说着‘烦死了,烦死了’。”这名女老板说,看到他情绪不对头,当时也没多想,没一会儿王季进就出了店铺走了。她还把王季进的这一反常的举动跟王对面店铺的老板娘说起过,没想到这位老板娘也有同样的感觉,告诉她说,当时她还跟王季进打招呼,但王季进竟然没有理会她,像是没有听见一样。
“王跟周围业主的关系都不错,要是以往,他都会打招呼的,但事发前那一会儿,情绪确实不对头,太明显了。”这位女老板感慨的说,现在想来,王以如此高的速度造成这样的惨剧,要不就是发了什么病,要不就是按她们农村的说法是“鬼上身了”。
二、小本经营年入十几万却开上百万的豪车
昨天在五洲装饰城,记者看到王季进的店铺布帘紧闭,门前停着两辆自行车,显然店铺没有开门营业。店铺的招牌上,两个“季进水电”和“季进装饰材料经营部”的标识略小,倒是代理的两个品牌的名称较大。同在装饰城和王季进算是同行的一位知情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王季进现在经营的铺面面积约为30平方米,扣除一年租金3万多元、物管费、水电等支出,一年赚个十几万差不多。除非王在外面接有工程做,赚得会比较多一点,但最近一两年来没有听说他接过什么大工程。
“你看他经营的品牌,也是总代理下面的小商户,人家做工程的,直接找总代价格空间更大,不会找市场的小经营者。”知情人说。
“开百万豪车”
装饰城的同行对王季进经营这样的小店铺却开着百万豪车怎么也想不明白。
王季进肇事时开的是一辆宝马7系车,记者查询了一下,购入这样的豪车至少在150万元,再加上每年保险、保养及运营支出,多少也得10万元朝上。
前述和王季进相熟的知情人告诉记者,从表面上看,以王季进的经营收入,开如此豪车,实在难以想像。
按照此前王季进家人及南京警方公布的说法,这辆陕西牌照的宝马车是抵债而来的。
“就算抵债吧,这辆车登记于2014年3月份,当年就抵给了王季进,就算打点折扣,少说也应该抵百万的债务吧。”知情人疑惑,到底是什么样的债务,能抵上一百多万呢?
事故刑责分析:宝马司机肇事逃逸 面临刑罚肯定超过7年
目前,南京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某刑事拘留。但最终肇事者以何罪名被处罚暂时还不能确定。有关专家表示,王季进的情节即便是按交通肇事罪处罚,刑期也在7年以上;若经调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照其严重后果,王某面临的刑罚至少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于英杰
A)若定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不会超过15年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进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罪量刑根据后果和情节,分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至7年有期徒刑,以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个层次。
“就这个案件来说,如果警方排除车辆机械故障、犯罪嫌疑人精神问题,那么根据他闯红灯、超速,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以及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若以交通肇事罪处罚的话,对其量刑应该在7年以上,但最重不会超过15年。”王进说。
B)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刑罚10年以上,最高死刑
那么,王季进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南师大法学院教授、博导李建明表示,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相比,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其面临的刑事处罚要重得多。
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关人士认为,王某在市区驾车故意以高速行驶,明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而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可用该罪名定罪量刑,肯定要处10年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死刑。
C)民事赔偿问题:因脱保面临巨额赔偿要自担
据王季进家人称,肇事宝马车系2014年底由许某某抵债给王某的,而该车在查封状态,没有办理过户。而该车保险已过期“脱保”。专家认为,这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会带来较大麻烦。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进律师说,如果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巨额赔偿。“对死者,王某要支付死亡赔偿金、赡养费或抚养费、丧葬费,以及处理这起事故的其他合理费用等;对伤者,王某要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这些匡算起来,总额预计要超过200万元。”如今,王某的车辆是抵债而来,没有过户且保险过期,那么,这些赔偿费用就需要他自己来承担了。
D)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须司法鉴定,对定罪量刑影响大
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派出所内情绪极不稳定,自伤自残甚至伤害民警。对此有专家指出,有各种异常的精神表现,会不会是精神疾病,不能光凭表面看到的,依法必须经过权威的司法鉴定,才能下结论。
“案发时,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发作,直接影响对其定罪量刑。”南师大法学院教授、博导李建明教授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认定王某没有精神病,那么他就像正常人一样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他有精神病,那么就可能减轻其刑事责任,但不影响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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