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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4000多农民被套2亿血汗钱 4嫌疑人被批捕

来源:法制晚报

  新闻回放

  6月23日,一篇名为《4000多户农民被套2亿血汗钱》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报道称,今年4月下旬起的10天内,河南西平县两名农民先后自杀……他们的共同身份是,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业务员。因公司称"资金链断裂",不再偿还从农民手中"借走"的欠款,导致身负数百万元巨债的他们不堪压力无奈自杀。

  据报道,浩宸公司在西平县共招聘了40多人。3年多来,他们从全县4000多户农民手中揽走近2亿元。钱交到了公司,开具"收款证明"的却是这些业务员。

  昨天,西平警方通报,已成立专案组,以涉嫌非法集资对河南浩宸投资担保

  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展开调查。昨晚,河南省西平县处理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证实,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3名负责人以及一名揽储数额超3000万元的业务员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批捕。目前,专案组对部分资产进行查封。案件调查取证、追赃等工作正在逐步进行。

  就此,《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与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文波律师,就投资风险防范进行解读。

  解读一 涉事公司并不具有揽储、融资资格

  公开报道显示,涉案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民营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编号为41。公司业务范围中,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3年多来,公司"经营"良好。去年12月,业务员接到通知称"公司遇到困难,本金取不出来了"。对于公司"出事"的消息,业务员们一开始紧紧"捂着",他们要求公司签下"还款计划",公司答应按照额度在两年内还款完毕。但公司仅仅在今年1月还了一次款后,就再无音讯。

  该公司是否具备融资资格?如何判断投资公司是否具备融资、揽储资格?

  对此,叶文波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及其银监会等主管部门规章规定,我国具备融资揽储业务资格的机构或是组织,仅为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法定金融、准金融机构。其日常的揽储业务必须接受银监会等主管部门严格的风险监控。

  揽储业务,其行业准入性很高,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不具备揽储的资格。判断某投资公司是否具备揽储业务,通常需要核实其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营业范围。

  据案例已知情况,该投资公司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持有该许可证,可以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但是不得从事下列活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和"金融许可证"不同,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只能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不能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该类公司并不具有揽储、融资资格,其业务人员以个人名义与储户签订合同是违法的。

  所以,一般投资公司没有揽储、融资资格,百姓遇此类公司高息揽储要特别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刘玲律师表示,生活中存在着形式不一的非法集资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

  如果该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以上的,则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如果该公司招募业务员,继而通过业务员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投资,那么,该公司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解读二 业务员给村民打收据属职务行为

  业务员表示,公司最开始接受的最小数额是3万元,后来变成每笔至少5万元。对业务员来说,如果一人的钱不足5万元,比如只有两三千,他们可以通过多人的钱,来凑足5万元这一"标准线",再把钱交到公司。

  在浩宸公司和业务员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每份合同的第一页,是公司和其他借款企业签下的用款合同,这是为表明"钱款的去向和展示投资情况",然后才是公司和业务员签下的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借款的数额、期限、利息、利息支付方式等内容。

  业务员和公司签署借款担保合同后,和村民签下"收款证明"。也正是这一"收款证明",成为村民们向业务员讨钱的凭据。

  那么,业务员签下"收款证明"是否意味着必须自己偿还欠款,这一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

  对此,刘玲表示,农民把钱交给业务员,业务员代表的是河南浩宸投资有限公司,实际上是认可钱最终交给涉案公司,业务员收钱是一种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而业务员与该涉案公司则是一种代理关系,业务员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其收款、打收条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浩宸公司承担。

  况且,浩宸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担保法规定,同样也不能逃脱还款责任。

  本案中,业务员以个人名义给村民打"收款证明",也是欠缺法律意识的表现。如果没有这个证明,业务员可能也不会因承担巨大压力而自杀。可见,业务员成了该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工具"。

  解读三受害人起诉索赔有俩途径

  刘玲律师表示,本案中,如果单位或业务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追回赃款后将返还给受害人。

  受害人也可以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企业赔偿损失。或者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返还投资、赔偿损失。

  文/记者王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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