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最高检通报了检察机关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温岭杀医案”等严重涉医违法犯罪347人,有效遏制了涉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内,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10余起。”肖玮称。
针对近期发生的涉医违法案件,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总结其4种具体表现形式:
1.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报复,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医护人员;
2.故意捏造、扩大事态,挑动、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
3.在医疗机构组织闹事,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
4.长期在医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
“涉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国家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刘雅清说,检察机关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应注意研究发现发案单位在医疗秩序保障、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2014年4月24日,最高检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最高检公诉厅检察员张凤艳称,《意见》下发后,对于涉医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阶段,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加快审查起诉进度,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在法院审判阶段,加大法庭指控力度、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除此之外,张凤艳称,针对职业医闹和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各地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区别对待,对于职业医闹依法严惩;对于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检察机对于能够适用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的公诉案件,应尽量促进双方和解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