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斌发自北京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截至6月下旬,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基本完成基本工资调整。针对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公务员工资“不升反降”,人社部发言人李忠回应称,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6月底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并同步出台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
此后,公开文件上明确“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改革方案一直未落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李忠介绍说,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截至6月下旬,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一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也向南都记者表示,总理发令枪打响之后,部门反映迅速,做了大量工作。
一名北京基层公务员表示,还没有收到有关涨工资的通知。另一名在江西省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告诉南都记者,其上月到手的工资没有涨,也还没有扣缴养老金。不过到开始涨工资的时候,会把前几个月的工资也一起补了。
人社部首次表态避免“降工资”
据公开报道,安徽、陕西、重庆、广西、青海、福建、山东和内蒙古等省份和自治区已明确表示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
李忠表示,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说,由于此次工资调整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
有媒体报道称,一些省份公务员工资“不升反降”。对此,李忠回应称,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
"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李忠说,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也是政府部门首次作出这一明确表态。
解读
为何强调不出现"不涨工资"?
工资改革和养老金改革同步推进,公务员到手工资"不升反降"的情况其实早有预料。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此前曾表示,基本工资调整后因纳税基数提高,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也相应提高,部分公务员实发工资会有所降低。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养老金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公务员基本工资自2006年进行改革之后,已将近10年没有调整。这意味着大部分地区要给公务员加薪只能通过津补贴来实现,导致发达地区津补贴加的多,欠发达地区津补贴加的少,公务员群体待遇差拉大。
"这一次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更多是为了配合养老金并轨的改革而进行的正常分配调整",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改革的一个出发点,也是为了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保障,"工资调整,很大程度上向基层倾斜。"李实说,工资调整而不是工资上涨,说明公务员工资也可能因为社会经济状况调低。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对南都记者表示,如果因为改革,使一些公务员降低收入,这相当于让他们受到不应该有的惩罚,也会增添改革阻力。
甘犁表示,基层公务员直接为普通民众服务,其待遇得到更好保障,其工作态度和积极性最直接反映到公众利益。甘犁还建议,应该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保持公务员队伍能进能出,这对公务员队伍保持高素质有好处。
样本
安徽方案每两年调整一次工资
6月24日,安徽省公布本轮工资调整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且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根据这份实施意见,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也就是原先基本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只有630元的普通基层公务员,改革后的基本工资达到1320元。不过,改革后公务员的津补贴会相应大幅减少。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要求,安徽省将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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