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7月1日起,延庆县政府将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670元调整为月人均710元。这也意味着,本市13个涉农区县已全部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受城乡二元分化结构影响,自上世纪90年代北京市实施低保标准以来,考虑到生活消费水平不同,城乡救助制度设计、标准设定等方面均有差异,城市和农村的低保金一直存在差距,相差数十元到近百元不等。近年来,北京市民政局按照城乡统筹、公平平等理念,注重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缩小城乡差距。从2011年到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年均增幅约8.14%;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年均增幅约18.8%。
除东城、西城、石景山三个纯城市人口的城区外,朝阳、海淀、丰台、顺义、通州等涉农区县早已于近两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今年上半年门头沟等4个郊区也实现统一,仅剩延庆还未与城市一致。近日,延庆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670元调整为月人均710元,这也标志着我市13个涉农区县已全部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任务目标。
市民政局表示,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必将对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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